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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506C/2022-00059
  • 主题分类 交通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9-02
  • 发布日期 2022-09-0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交通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整合重庆市黔江区国省道路养护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组建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为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开展公路养护,确保畅安舒美。承担全区国省县道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承担全区乡村公路的养护指导、监督等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财务室、国省道养护站、农村公路养站、桥隧养护站、建设管理站、安全应急管理站和信息管理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132.17万元,支出总计8,132.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32.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77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9.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9.50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352.66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99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95.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其中:基本支出3,814.44万元,占47.7%;项目支出4,180.68万元,占52.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32.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32.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8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80.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1.21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经费245.43万元,交通局调剂项目资金增加1865.7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3.1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78.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6.75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经费支出245.43万元,交通局调剂项目资金增加支出1751.3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2.75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8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资金支出:丧葬抚恤费追加22.52万元,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追加4.78万元,2020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清算资金追加61.96万元,养老保险(事业)追减4.6万元,职业年金(事业)追减2.14万元,做实中人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资金追加27.36万元,黔江区2021年第二次做实职业年金清算资金(特殊人群单位承担部分)追加10.2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3.16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资金减少支出:基本医疗保险(事业)追减1.18万元。

(3)农林水支出440.65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6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

(4)交通运输支出4,571.39万元,占7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9.00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资金支出:乡镇工作补贴调标追加18.53万元,事业非统发工资性支出追减0.38万元,事业统发工资性支出追减14.89万元,事业非统发工资性支出追减3.47万元,黔江区2019年事业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调标未发部分追加40.65万元,2020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清算资金追加87.17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清算)工伤保险追加6.9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追减6.24万元,2021年部分交通补助资金追加967.63万元,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追加457.5万元,上年结转2020年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交通专项资金结转下年34.44万元,上年结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及职业年金结转下年0.0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54.85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资金减少支出:住房公积金(事业)追减1.8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6.10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00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66.1万元,支出86.1万元,结转下年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3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3.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元、职业年金、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在职工工资、绩效工资未休公休假补贴、在职和退休职工体检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付抚恤生活费;付退休人员事业非统发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及丧葬抚恤费等。公用经费38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公用经费用主要包括支出办公用水电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39.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59万元。本年收入9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本年支出1,71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6.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招待费1.2万元,共预算8.2万元;支出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招待费未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料、修理费、保险、过路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超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和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本年是第一年决算,无上年决算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打印机7台1.12万元、电脑两台0.79万元、文件柜8个0.78万元,办公桌3张0.59万元,路由器1个0.17万元,净水器2台0.42万元,格力空调11台2.75万元、册山养护站监控系统0.1万元;服务费:单位合并账务软件服务费0.6万元、养护工195人意外保险9.48万元、隧道监控和养护内网通讯费1.9万、法律咨询服务2万元、工程造价及监理咨询服务8.63万元和物业管理费23.03万元;养护材料:沃特浦低温型帖缝带4.4万元、安全反光塑胶路锥0.95万元及公路标线、标志、标牌19.3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4180.6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G319花地坪大桥维修处治工程、G319庙林湾大桥维修处治工程、2020桥隧改造

自评总分

9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部门联系人

王春蓉

联系电话

1389643333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393

393

393

10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升级改造的公路桥梁隧道能够满足规范标准要求。

完成升级改造的公路桥梁隧道能够满足规范标准要求。

完成花地坪大桥、庙林湾大桥、干岩千桥、大水口桥护栏升级改造;两河隧道、神龟峡隧道、门口山隧道

提质升级,能够满足规范标

准要求。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 核心指

未完成的原因

建成座数

7


7

30%

30


验收合格率

%

95


95

20%

20


受益群众

430000


435300

20%

20


带动社会投资

%

20


20

10%

10


服务群众满意度

%

95


95

10%

10






















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项目名称

2020年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交通专项

(金溪镇清水村道大清路水毁抢险工程

等项目)

自评总分

9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部门联系人

王春蓉

联系电话

1389643333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426.934

426.934

426.934

10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金溪镇清水村道大清路水毁项目全部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金溪镇清水村道大清路水毁项目全部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金溪镇清水村道大清路水毁项目全部修复,修复里程0.371公里,确保了道路畅通。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 核心指

未完成的原因

建成里程

公里

0.371


0.371

30%

30


验收合格率

%

95


95

20%

20


受益群众

16000


16091

20%

20


带动社会投资

%

20


20

10%

10


服务群众满意度

%

95


95

10%

10






















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项目名称

黔江区X794黑溪至贾角山段路面改造项目

自评总分

9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部门联系人

王春蓉

联系电话

13896433336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716

716

716.00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提高老百姓出行安全便捷,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提升本地经济水平。

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提高老百姓出行安全便捷,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提升本地经济水平。

改善黑溪镇光明村、胜地村及彭水县莲湖镇、石榴乡交通运输环境,方便沿线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条件,受益群众达到上二万人,脱贫巩固人口20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 否 核心指标

未完成的原因

建成里程

公里

13.802


13.802

30%

30


验收合格率

%

95


95

20%

20


受益群众

23000


23621

20%

20


带动社会投资

%

20


20

10%

10


服务群众满意度

%

95


95

10%

10






















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79223659

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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