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公路工程质量定额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黔江区质监站属于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系黔江区交通局下属独立核算二级部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人员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16人。
(二)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质量定额管理站主要是为全区公路工程提供质量监督和保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等。
(三)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质监站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定额造价室、质量安全监督室四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65.01万元,支出总计265.01万元。2020年收入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追加和调剂退休健康休养费、职工基础绩效;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开支本着节约出发,预算减少支出也相应的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6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追加和调剂退休健康休养费、职工基础绩效。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0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6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对应的支出也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265.01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5.0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支总计265.0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8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8.83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对应的支出也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开支本着节约出发,预算减少。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剂和追加退休健康休养费、职工基础绩效等导致。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出发,各项开支预算减少导致支出也减少。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1万 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和调剂退休健康休养费、职工基础绩效等导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80万元,占2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3万 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和调剂退休健康休养费、职工基础绩效等导致。
(2)卫生健康支出16.23万元,占29.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 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有所减少。
(3)交通运输支出182.03万元,占68.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9万 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办公费减少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11.95万元,占4.5%,本年度无人员调变动,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万 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有所减少。公用经费2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7万元,下降16.7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用市级补助资金支付公用经费导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全年无三公经费的发生。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全年无三公经费的发生。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全年无三公经费的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初未编制整体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