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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6X3/2022-00027
  • 发文字号 黔江经信发〔2022〕15号
  • 主题分类 工业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3-30
  • 发布日期 2022-03-3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安全用电示范乡镇 (街道)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安全用电示范乡镇 (街道)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江经信发〔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稳妥推进创建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乡镇(街道)安全用电管理水平,实现农电安全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委结合有关单位及供电公司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了《黔江区2022年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工作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创建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舟白街道、中塘镇、马喇镇、金溪镇、白土乡、黄溪镇、杉岭乡、阿蓬江镇、水田乡、石会镇、沙坝镇、石家镇、水市镇、五里镇、邻鄂镇、蓬东乡。

二、有关工作要求

参加创建单位应严格对照落实《黔江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评价规范》要求,将“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活动纳入重点工作管理,第一时间完善与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签订创建合作协议,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及时编制本级《安全用电示范乡镇(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发挥好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务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作为全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的支撑单位,要主动深化政企联动、健全农电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融入村组(社区)农电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主动抢修服务,全面落实隐患治理,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提供更加优质的供电服务保障。

三、自评及验收工作安排

(一)自评阶段(2022年9月1日-11月30日)

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2022年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目标,以供电公司和属地供电所为专业支撑,协同开展各项工作,加强过程管控。各单位于2022年9月1日-11月30日期间,联合供电公司对照“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条件”完成自评价工作,具备“自评合格”条件的乡镇(街道)方可向我委申报验收。

(二)验收评价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25日)

我委根据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度以及申报验收情况,会同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适时组织验收,对满足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条件的拟建单位命名为“黔江区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并将创建成效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22年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2 . 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参考规范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2022年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为践行新时代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重大战略,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深化触电防治和电气火灾防范工作,持续推广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安全用电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零触电伤害”理念,进一步深化触电防治和电气火灾防范工作,认真落实乡村振兴重大战略,持续推动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与常态化工作有机融合,逐步构筑“政府主导、电网主动、客户主体”的用电安全群防群控机制,不断探索并完善用电安全公共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区新创建16个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经我委组织联合验收并授予“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称号。至2022年底,在全区建成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共计达到19个,覆盖率63.33%。组织对2021年已创建成功的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开展“回头看”抽查。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电力协管员”或“安全用电明白人”覆盖率达100%,每村(社)至少设置1名。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安排,由拟创建乡镇(街道)与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联合组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分别设立工作组协同组织开展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领导小组

1. 组 长

创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陈特炜    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副组长

创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冯春雨    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3.执行副组长

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李正安    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助理、三级职员


    4.成 员:乡镇(街道)相关科室、站、所、中心、村社主要负责人;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营销部、安监部、运检部、发建部、党建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牵头和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导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供电企业开展相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现场会,收集、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指导做好媒体新闻宣传;负责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沟通协调区级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二)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 机构设置:各乡镇(街道)、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结合实际,分别设立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开展创建工作。

2.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国网重庆黔江供电公司负责编制指导意见和支撑方案;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创建工作方案编制,会同供电企业审核后发文;负责加强过程管控,协同推进创建工作,编制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报告,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创建工作调研、过程评估、督导考核;负责向区安委会、区经信委、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协同组织验收工作等。

三、重点工作任务

1.把握建设要求。各乡镇(街道)担任创建主体,区供电公司作为支撑单位,要把握创建规范和评价标准,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创建方案及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细化时间节点任务。

2.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区供电公司签订“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争取供电方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持。区供电公司要协助示范乡镇(街道)建立管电小组,设立安全用电“协管员”,加强“协管员”业务培训,用活“协管员”资源,共同探索保障“协管员”长效机制。双方共同研究,适当落实经济补贴和细化业绩评价考核标准。建立示范乡镇(街道)触电安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和挂牌协调处理机制。

3.落实触电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区域内触电防治工作,以更高标准落实触电防治各项措施,高质量实施触电隐患整治,扎实做好跨鱼塘、房屋配电线路绝缘化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大力营造政企联动、企民共建的触电防治工作机制。

4.做好电气火灾事故防范。全面开展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隐患“回头看”,大力整治供电线路敷设不规范、老旧破损、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等隐患,加强农村老旧房屋、古镇古寨等重点区域的电气火灾事故防范。结合森林草原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线路通道内树线矛盾隐患及可燃、易燃物隐患清理力度,及时消除可能导致产生热源火点危险的电源、线缆缺陷隐患。确保不发生公司产权范围内电气火灾事故。

5.持续提升供电服务质量。优化工商业报装全过程服务管控,提升客户“获得电力”满意度。因地制宜服务地方发展,为示范乡镇(街道)重点项目设置绿色通道,优化重点区域网络布局,实现示范乡镇(街道)内各类客户“用电无忧、随用随接”。开展低电压监测和主动治理,消除存量低电压台区;开展标志标识标准化建设,排查整改电力线路“蜘蛛网”问题。

6.强化客户侧安全用电管理。按照“属地主导、群众参与、供电企业提供技术支撑”的原则,采取政府全部出资、部分补贴或居民团购等多方式集中购置户保,供电公司提供免费安装到户技术支撑工作的方式,持续推广户保安装,并常态化开展户保巡视检查,在户保安装处张贴试跳、复电操作指南,指导农户试跳,巩固提升户保安装成果。定期开展高、低压客户周期检查,加大客户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将安全隐患告知客户并报辖区政府部门备案。

7建立“回头看”机制。常态化开展查漏补缺,及时做好相关问题整改。我委将定期组织对已创建成功的示范乡镇(街道)按计划开展复查,并按每3年组织1次复评的原则,持续巩固深化创建成效。

四、2022年创建工作安排

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统筹部署、宣传发动

时 间:2022年3月—2022年4月

工作任务:纳入建设目标的各乡镇(街道)加强与支撑单位(区供电公司)的工作联系,统筹谋划、编制方案、签订创建工作协议、部署任务,做好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宣传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扎实推进、重点攻坚

时 间:2022年4月—11月

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提升电网设备安全防护水平,加强客户侧用电安全管理,区供电公司做好前期示范建设工作总结、分享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创建主体做好支撑。我委将会同区安委办、区应急局等适时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帮扶,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成效、应用提升

时 间:2022年11-12月

工作任务:根据各单位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经创建单位自行组织自查评价达标后,向我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我委将及时组织进行检查考评,对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示范建设

各创建单位要进一步普及强化“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将其贯穿到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的各个方面,筑牢思想根基。要切实抓好触电伤害和电气火灾防范,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要将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确定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分解计划,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二)强化过程管控,突出工作重点

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党委要高度重视、主动商请区供电公司共同编制创建工作计划并及时启动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要加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质量和进度管控,主要负责人亲自对示范建设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三)鼓励创新示范,丰富建设内涵

鼓励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充分挖掘、及时提炼基层一线有效的创新技术,形成可推广、易复制的典型经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加强与区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将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争取政策支持。

(四)加强宣传汇报,营造良好氛围

各创建单位要挖掘提炼示范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策划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的满意度、知晓度和参与度。让人民群众普遍熟悉电力设施和触电风险,普及安全用电常识,争取全民参与,共同推动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





附件2


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参考规范


一、建设必备条件

1.联合供电企业出台创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的正式文件,明确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

2.不发生有责任的第三方触电伤害事件;不发生有责任的森林草原输配电线路火灾、房屋电气火灾等事故。

3.安全用电“协管员(明白人)”村(社区)覆盖率100%。

4.10千伏线路跨鱼塘及房顶绝缘化率100%,总保安装率100%,投运率90%;户保安装率及投运率达95%及以上。

5.联合供电企业出台电力线路通道内树障清理政策支持文件。

二、建设参考规范

(一)组织部署方面

1.拟建示范乡镇(街道)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建设验收标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应职责和具体创建事项。

2.与支撑单位(供电公司)签订“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协议。

3.建立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安全宣传、漏电保护、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

4.完成自评验收整改工作,积极协调申请区级牵头部门参与验收并授予“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称号。

(二)机制建设方面

1.建立常态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示范乡镇(街道)内电力线路下方建房植树及鱼塘开挖等手续办理的管控,严禁新种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高秆植物,严禁新建、改造楼房导致安全距离不足。对已在线路下方、未经审核且危害电网安全运行的建筑物,应督促业主限期拆除,以保证群众生命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

2.在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主体设置管电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电力安全隐患快速协调处理机制,着力解决客户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3.在每一个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人员为“安全用电协管员”或“安全用电明白人”,协调村社建立“协管员”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负责解决客户室内用电安全咨询和简单处置,及时报告辖区内的用电隐患。

4.建立示范镇乡镇(街道)触电安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和挂牌协调处理机制。

(三)隐患治理方面

1.及时进行线路清障维护,引导乡镇(街道)居民主动配合当地供电所做好树(房)线安全隐患清除的协调工作,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2.通过运维及设备改造,治理低电压台区,提升居民良好用电感知,不发生因重复低电压引起的服务投诉。

3.引导乡镇(街道)居民及时制止人为破坏电力设备设施的行为,并同步介入协调处理。

4.加强超长表后线串户和多户串用零线改造。

(四)客户服务方面

1.对企业电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优化辖区业报装全过程服务管控,提升客户“获得电力”满意度。

3.因地制宜服务地方发展,为示范乡镇(街道)重点项目设置绿色通道,优化重点区域网络布局,实现示范乡镇(街道)内各类客户“用电无忧、随用随接”。

4.示范乡镇(街道)的台区经理组建微信联络群,及时为客户解决用电问题、常态化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五)宣传培训方面

1.开展安全用电“五进”宣传活动(学校、场镇、村社、农户、企业),确保覆盖率达100%。

2.定期对“安全用电协管员”和鱼塘主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培训。

3.在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设立居民安全用电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配套设施设备齐全,落实专人管理,满足培训需要。

4.在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辆安全用电宣传车辆,满足宣传、检查、监督、协调等工作。

5.开展安全用电常识、触电高发季节安全警示、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方面宣传,协调各级各类媒体采访报道,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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