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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6X3/2024-00006
  • 主题分类 工业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2-28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职责;负责推进人工智能发展职责;负责全区工业及中小微企业服务发展职责;负责盐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执法职责;负责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管理职责。

(二)单位构成。

区经济信息委加挂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牌子、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运行服务科、要素保障科、产业发展科、应急管理科、节能环保科、行政审批科、规划投资科、小微企业科、政工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62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4.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4.7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564.5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41.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023.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628.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0.5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9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2.5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564.5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7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546.7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8.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8.96万元,比2023年减少356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73万元,比2023年减少17.77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34.23万元,比2023年减少354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重点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52万元,比2023年减少0.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20万元,比2023年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比2023年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4.42万元,比上年减少13.33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34.2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陆思静联系方式:023-7924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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