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有效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我局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甘启飞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所、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坚持信息发布工作“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落实了“五公开”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2019年度主动公开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16件,主动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款支付的政府信息330件,依申请公开44件,均按时进行了答复并依法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四是2019年度其他法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95件,其中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补发公告114件、不动产登记证书注销公告4件、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34件、不动产登记证书发证公告22件、农村宅基地复垦面积公示17件、国有土地竞买报价公告4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 |
0 |
35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6 |
0 |
4034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1 |
-2 |
4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469.0016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9 |
3 |
13 |
0 |
4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 |
3 |
13 |
0 |
4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4 |
3 |
13 |
5 |
4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2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坚决杜绝出现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发生。
(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政策法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社会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