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必备要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项目已被纳入经审批且对外发布的中长期规划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4.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
(二)条件型要件:1.市级及报部预审需要提: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报部预审项目还需提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初审意见);
2.项目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的,需取得林业部门同意占用的意见;
3.项目涉及符合有限人为活动的,需取得区(县)人民政府关于项目符合有限人为活动的初步认定意见;
4.国土空间规划批复过渡期,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依据;(送市局审查的区县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函);
5.项目涉及需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的,应提供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文本及市(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审查意见。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提供占用永农的坐标及土地利用现状图。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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