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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0-00026
  • 发文字号 黔江规资发〔2020〕102号
  •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9-10
  • 发布日期 2020-09-10
  • 文件标题 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国土房管所,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领导审定,现将《2020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学习。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610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法治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特制订本年度我局法治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依法行政,推动我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全局法治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培训目的

通过强化法治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真正做到“知权责、善用法、重痕迹”,以不断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三、培训对象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专家授课。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及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情况,法治科牵头每年开展两期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集中授课,传授新知识、新理念;二是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向法治科申报一期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并由法治科指导开展培训,不断优化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结构。

(二)自主学习。各科室、单位、所根据我局的年度法治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主学习,法治科每季度对学习内容组织一次闭卷考试,考试总分值为100分,60分及格。

(三)观摩庭审。业务科室和法治科根据案件情况并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由业务科室提出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与观摩案件庭审的建议,报业务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人员赴法院观摩案件庭审活动,直观感受庭审程序的各个环节和法院审判案件的规范性、严谨性,增进对作出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和合法性要求的认识。

(四)选派培训。根据市、区各级部门的相关法治培训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培训。

五、培训内容

(一)程序法学习。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二)实体法学习。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六、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到学习人员、内容、时间、措施四到位。各科室、单位、所负责人既要担负起领导职责,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学习,主动学习,督促学习。

(二)提高认识。按照培训的主题和重点,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和学习,认真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三)成果转化。要巩固培训学习成果,做到学以致用,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强化考核。一是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学习纳入各科室、单位、所的年度考核中;二是由督查室、党群科、法治科对2020年度法治学习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职工在局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学习两次考试不及格的职工在局系统内部进行通报。

    附件:2020年度法治学习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法治学习计划表

序号

学习时间

学习内容

学习方式

备注

1

一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自主学习

由于一季度疫情影响,一二季度学习内容合并考试

2

二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自主学习


3

三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自主学习

专家授课


4

四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自主学习

专家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