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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4-00004
  • 主题分类 收费
  • 体裁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成文日期 2024-01-03
  • 发布日期 2024-01-0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土地闲置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财综〔2015〕78号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2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不动产登记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16〕242号 1.80元/件 住宅(含车库)
2.550/件 商业
3.离婚析产和婚姻存续期间变更权利人工本费10元。
3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耕地开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渝发改规范〔2021〕3号 详见渝发改规范〔2021〕3号(点击打开)
4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土地复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 占用非基本农田:
一类区10—15元/㎡
二类区8—12元/㎡ 
三类区5—10元/㎡ 
2.占用基本农田:按占用非基本农田收费标准上浮50%—100%
5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信息公开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渝财综〔2021〕3号 详见文件:国办函〔20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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