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黔江规资(土地)告字〔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黔江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出让年限(年) |
协议出让起始价款(万元) |
备注 |
黔江区中昂黔州府项目零星用地 |
黔江区城南街道 |
地块一 |
二类居住用地(R2) |
8.778 |
≤1.5 |
≤35% |
≥30% |
≤80m |
70 |
1010 |
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
地块二 |
二类居住用地(R2) |
103.45 |
≤1.5 |
≤35% |
≥30% |
≤80m | |||||
地块三 |
二类居住用地(R2) |
1393.216 |
≤1.5 |
≤35% |
≥30% |
≤80m | |||||
地块四 |
二类居住用地(R2) |
932.332 |
≤1.5 |
≤35% |
≥30% |
≤80m | |||||
地块五 |
二类居住用地(R2) |
1346.175 |
≤1.5 |
≤35% |
≥30% |
≤80m | |||||
地块六 |
二类居住用地(R2) |
387.781 |
≤2.5 |
≤35% |
≥30% |
≤80m | |||||
小计 |
4171.732 |
备注: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得人需按区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3.交地时按现状交地,由竞得者自行平场;
4.竞得人应按中昂黔州府项目方案统一实施开发,并按比例分担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脱危解困投资额。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仅可以独立申请。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1年9月14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至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3日12时00分,该宗土地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朱宏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文体路9号
联系电话:(023)79236656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