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黔江濯水遗补(2025)字第003号)
黔江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黔江濯水遗补(2025)字第003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已书面声明原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并作废,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对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声明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刊发,我所将予以补发。
序号 |
原证载不动产权利人 |
证载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种类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1 |
李*华 |
濯水镇桐木居委*组 |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
302房地证2011字第17***3号 |
李*华 |
黔江区濯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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