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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5-00086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2-20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文件标题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庞*义)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庞*义)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黔江区石会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79615163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庞*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黑溪镇镇苏维村*组

302-2012-8***3

庞*恒



公告单位:黔江区石会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