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示(龚*高)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龚*高申请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办理该不动产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房地产权证号:302房地证2011字第22**08号,不动产坐落于重庆市黔江区五里镇五里村*组,土地使用权面积152.0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52.0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被继承人:莫*秋,身份证号:512328**********0X
继承人:龚*高,身份证号:512328**********93
放弃继承人:龚*贵,身份证号:500239**********96
放弃继承人:龚*云,身份证号:500239**********9X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黔江区马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79497057
黔江区马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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