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办事指南的公示
关于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办事指南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43号),为加强区域整体评价成果运用,现将区域评价成果应用办事指南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应用成果,内容如下。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未建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成果应用办事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截至2022年12月,黔江区内已完成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地区为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未建区)。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于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的项目,可共享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未建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区域内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实行应用承诺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申请,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事项,核定已有地质灾害评估成果是否适用申请要求,并出具地质灾害防治意见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告知书落实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应提交的材料
(一)关于XX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申请(附件1);
(二)拟建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三)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附件2)。
五、办理地址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607办公室,地址:黔江区文体路9号。
六、工作流程
申请--核定--出具核定结果--根据核定结果落实防治措施。结果运用有效期为2年。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结束后,当地质环境条件改变较大或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应针对变化区域进行补充评估。
七、办理结果
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附件3)
附件:1.关于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申请
2.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3.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
附件1
关于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申请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XX年X月,我单位通过XX方式获得XX地块(地块编号)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XX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附件2
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以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1.
2.
3.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和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时进行治理,对造成的损害及时进行赔偿。
四、自觉接受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另外两份由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附件3
地质灾害防治通告意见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xxx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于x年x月x日通过专家审查。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地灾评估结论。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区域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地质环境问题
1.
2.
3.
二、请严格落实以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1.
2.
3.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和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时进行治理,对造成的损害及时进行赔偿。
五、自觉接受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域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成果应用
办事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截至2022年,黔江区内已完成区域用地的压覆评估。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的项目,可共享黔江区域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区域内在压覆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实行应用承诺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查询区域压覆评估成果申请,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查询结果,出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告知意见书,完成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审批。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结果的申请(附件1)
2.查询地块红线图及用地范围拐点坐标表(大地2000坐标)(加盖公章);
3.拟建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证明(如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责任主体单位等);
4.其他主管部门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地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506办公室,地址:黔江区文体路9号。
六、工作流程
申请--查询--出具查询结果--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查询结果有效期为1年。
七、办理结果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意见告知书(附件2)。
附件: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用地压覆评估结果的申请
2.压覆矿产资源告知意见书
3.承诺书
附件1
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用地压覆评估结果的申请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XX年X月,我单位拟通过XX方式在XX地块(地块编号)办理用地许可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XX园区区域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压覆矿产资源告知意见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xxx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于x年x月x日通过专家审查。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压覆评估结论。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区域内实际存在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问题及建议
1.
2.
3.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以工程建设项目的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三、自觉接受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X年X月X日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规划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案)
附件3
承诺书
根据《压覆矿产资源告知意见书》,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以下压覆建议:
1.
2.
3.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压矿区域的安全措施,不得以工程建设项目的名义非法开采地面矿产资源及压矿范围内的矿产资源。
三、自觉接受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规划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案)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市政配套设施成果应用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正阳工业园区辖区内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区域。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位于正阳工业园区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项目,可共享正阳工业园区域市政配套设施评估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纳入已批复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查询区域评估成果申请,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查询结果,出具市政配套设施意见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告知书落实相关措施。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市政配套设施结果的申请(附件1)
2.查询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3.拟建项目说明(如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层高、投资额等);
4.其他主管部门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地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610办公室,地址:黔江区文体路9号。
六、工作流程
申请--查询--出具查询结果--根据查询结果落实措施。
查询结果有效期为2年。
七、办理结果
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告知书(附件2)
附件: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市政配
套设施结果的申请
2.市政配套设施意见告知意见书
附件1
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市政配套设施结果的申请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XX年X月,我单位通过XX方式获得XX地块(地块编号)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XX正阳工业园区区域交通影响评价评估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市政配套设施意见告知意见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xxx市政配套设施》已纳入XXX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已于x年x月x日取得区政府批复。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市政配套设施。
请贵单位严格遵守控规明确的各项管控要求,自觉接受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区域城市景观评价成果应用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正阳工业园区辖区内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区域。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位于正阳工业园区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项目,可共享正阳工业园区区域城市景观评价评估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纳入已批复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查询区域评估成果申请,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查询结果,出具区域城市景观评价意见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告知书落实相关措施。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城市景观评价结果的申请(附件1)
2.查询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3.拟建项目说明(如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层高、投资额等);
4.其他主管部门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地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610办公室,地址:黔江区文体路9号。
六、工作流程
申请--查询--出具查询结果--根据查询结果落实措施。
查询结果有效期为2年。
七、办理结果
区域城市景观通告意见书(附件2)
区域城市景观承诺书
附件: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区域
城市景观评价结果的申请
2.区域城市景观通告意见书
3.区域城市景观评价承诺书
附件1
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区域城市景观评价结果的申请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XX年X月,我单位通过XX方式获得XX地块(地块编号)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XX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区域城市景观评价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区域城市景观通告意见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区域城市景观评价》已纳入XXX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已于x年x月x日取得区政府批复。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市政配套设施。
请贵单位严格遵守控规明确的各项管控要求,自觉接受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附件3
区域城市景观评价承诺书
根据《区域城市景观评价通告意见书》,为落实城市景观评价措施建议,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以下区域城市景观评价措施建议:
1.
2.
3.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城市景观评价建设工作,自觉接受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单位留存,一份由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应用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正阳工业园区辖区内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区域。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位于正阳工业园区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项目,可共享正阳工业园区域交通影响评价评估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纳入已批复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提出查询区域评估成果申请,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查询结果,出具交通影响评价意见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告知书落实相关措施。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结果的申请(附件1)
2.查询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3.拟建项目说明(如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层高、投资额等);
4.其他主管部门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地址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10办公室,地址:黔江区文体路9号。
六、工作流程
申请--查询--出具查询结果--根据查询结果落实措施。
查询结果有效期为2年。
七、办理结果
交通影响意见告知书(附件2)
附件: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交通影响
评价结果的申请
2.交通影响评价告知意见书
附件1
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交通影响评价结果的申请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XX年X月,我单位通过XX方式获得XX地块(地块编号)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XX正阳工业园区区域交通影响评价评估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交通影响评价告知意见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xxx交通影响评价》已纳入XXX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已于x年x月x日取得区政府批复。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交通影响评价结论。
请贵单位严格遵守控规明确的各项管控要求,自觉接受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含黔江高新区)环境影响评价成果
应用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范围
正阳工业园区(含黔江高新区)正阳组团、青杠组团、冯家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编制完成,并于2024年1月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
二、适用范围
正阳工业园区(含黔江高新区)正阳组团、青杠组团、冯家组团的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入驻该园区的建设项目应用区域评估成果。
三、应用成果
在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落实了黔江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并符合产业园区产业定位、布局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规划环评环境准入等要求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文本可根据《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实施方案》对已批复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成果进行应用。
四、应提交的材料
《关于查询XX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结果的申请》(模板见附件)。
五、办理部门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园区路11号。
联系电话:023-79426568
六、工作流程
申请--查询--出具查询结果。
附件:关于查询XX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结果的申请
关于查询XX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成果的申请
重庆市黔江区区生态环境局:
目前,我单位正在编制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特申请查询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为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
XX单位(盖章)
X年X月X日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区域整体绿化评价成果应用办事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价地区
截至2021年9月,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区域整体绿化评价已完成,区域范围为正阳工业园区正阳、青冈两个组团,总评价面积1084.08公顷,具体评价范围见《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整体绿化评价报告》。
二、适用范围
正阳工业园区正阳、青冈两个组团内的项目,可共享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区域整体绿化评价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整体绿化评价成果,实行应用承诺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查询区域整体绿化评价结果的申请,由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根据查询结果,出具区域整体绿化意见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告知书落实相关绿化建设措施。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整体绿化评价结果的申请函(附件1)
2、项目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3、拟建项目说明(如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层高、投资额等);
4、其他主管部门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部门
黔江区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城市管理局窗口。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23-79221575
六、工作流程
申请--查询--出具查询结果--根据查询结果落实绿化建设措施。
查询结果有效期为2年。
七、办理结果
附件:1.区域整体绿化通告意见书
2.区域整体绿化承诺书
附件1
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区域整体绿化评价结果的申请函
区城市管理局:
XX年X月,我单位通过XX方式获得XX地块(地块编号)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XX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区域整体绿化评价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区域整体绿化通告意见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区域整体绿化评价》,已通过专家审查。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整体绿化评价结果。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区域内存在的整体绿化问题:
1、
2、
3、
二、请严格落实以下区域整体绿化措施建议。
1、
2、
3、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整体绿化建设工作,自觉接受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附件3
区域整体绿化承诺书
根据《区域整体绿化通告意见书》,为落实整体绿化措施建议,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以下区域整体绿化措施建议:
1、
2、
3、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整体绿化建设工作,自觉接受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单位留存,一份由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成果应用办事指南
一、已完成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区域
截至2022年,正阳工业园区(778.07公顷)内已完成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
二、适用范围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778.07公顷)内,可共享正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在整体安全评价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整体安全评价成果,实行应用承诺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查询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成果申请,由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查询结果,出具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告知意见书,完成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审批。
四、应提交的材料
1. 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结果的申请函(附件1)
2. 项目地块红线图(加盖公章);
3. 拟建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证明(如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责任主体单位等);
4. 其他主管部门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部门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203办公室,地址:黔江区正阳街道园区路11号。
六、工作流程
申请--查询--出具查询结果--完成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批。
查询结果有效期为1年。
七、办理结果
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审查意见告知书(附件2)。
附件1
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结果的申请函
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XX年X月,我单位拟通过XX方式在XX地块(地块编号)办理用地许可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正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 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告知意见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正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于2021年9月26日通过专家审查。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结论。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建设业主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区域内实际存在的建设项目问题及建议:
1、
2、
3、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以工程建设项目的名义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三、自觉接受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园区管委会存档备案)
附件3
承诺书
根据《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告知意见书》,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建设业主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以下安全建议: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人(盖章):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存档备案)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整体评价成果
应用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正阳工业园区已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整体评价。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位于正阳工业园区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项目,可共享正阳工业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整体评价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纳入已批复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整体评价成果。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气象局提出查询区域评估成果申请,由区气象局根据查询结果,出具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意见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告知书落实相关措施。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结果的申请函(附件1);
2.查询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3.拟建项目说明(如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层高、投资额等);
4.其他主管部门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部门
请在区气象局法规科(308)办理。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朝阳路268号。
六、工作流程
申请--查询--出具查询结果。
七、办理结果
出具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意见告知书(附件2)。
附件1
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结果的申请函
重庆市黔江区气象局:
XX年X月,我单位通过XX方式获得XX地块(地块编号)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XX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单位
年 月
附件2
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意见告知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正阳工业园区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整体评价》已纳入XXX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已于x年x月x日取得区管委会批复。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结论。
请贵单位严格遵守控规明确的各项管控要求,自觉接受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重庆市黔江区气象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气象主管部门存档备案)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未建设区域)文物资源评估成果应用指南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仅适用于已完成文物资源评估的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工业区和新城商业区(未建设区域)范围,指导评估成果应用。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6 号)。
三、成果应用
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一般实行原址保护,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搬迁和发掘的文物,由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保护措施并实施后再开发建设。
鉴于地下文物具有不可预知性,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可能出现的地下文物进行观察,若发现文物,要立即停止建设,并对现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二次破坏,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区文物行政部门。区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地查勘,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提出有效保护措施后再开发建设。遇有重要发现的,由区文物行政部门报告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由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要求,委托相关业务部门实地勘探、考古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措施。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好文物,在保护文物中实施有效开发,确保两不误。
建设过程中出土的文物,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有。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文物及考古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四、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3-79231601
黔江区水资源论证区域整体评价成果应用办事指南
一、完成水资源论证区域整体评价的区域
重庆正阳工业园区。
二、适用范围
在重庆正阳工业园区范围内,需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权限为黔江区水利局,且应属于《重庆市取水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情形之内的项目,可共享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整体评价区域成果。
(一)审批权限
按照《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158号令)审批权限规定,年核准取用地表水100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200万立方米以下、水(火)力发电总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均不含本数)。
(二)不适用情形
1.本辖区内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市水利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2.水资源承载能力达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临界值(90%)的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3.未编制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或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4.高耗水、高污染项目。
5.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
三、应用成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政法〔2022〕2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号)和《重庆市取水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渝水规范〔2021〕4号)规定,在黔江区已开展区水资源区域整体评价的园区,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水利局提出取水许可相应承诺,申请通过审批后,区水利局作出准予取水许可决定,区水利局将告知承诺取水许可户纳入重点监管取水户,监督跟踪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提交材料
(一)取水许可申请书(原件2份)。
(二)建设项目立项依据文件和相应技术报告,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文件材料(原件1份)。
(三)建设项目与第三者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及材料(原件1份)。
(四)建设项目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有关用水定额指标的说明(原件1份)。
(五)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生态流量有关要求的说明(原件1份)。
(六)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或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审查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七)申请人的承诺(原件2份)。
(以上提交材料样本在网上办事大厅告知承诺取水许可审批栏获取)
五、办理指引
黔江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为民路9号黔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B区2楼18号窗口。
窗口电话:023-7924284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201路、204路、206路、207路公交车到达黔江行政服务中心站。
六、工作流程
(一)申请。建设项目在取水前,申请人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ykb.cq.gov.cn/qxzz/qjq/向黔江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取水许可格式文本和承诺书在项目审批板块中下载。
(二)受理。由黔江区行政服务服务大厅3号楼B区2楼18号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
(三)审核。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四)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准予许可决定。
(五)送达。申请人到黔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许可决定,也可联系黔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申请邮寄领取。
七、办理结果
(一)准予取水许可决定书
(二)取水许可证(完成取水工程核验后)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应用
办事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正阳工业园区辖区内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区域。
二、适用范围
拟建区域位于正阳工业园区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项目,可共享正阳工业园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
三、应用成果
根据相关要求,纳入已批复控规建设用地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价成果。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查询区域评价成果申请,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查询结果,出具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告知书落实相关措施。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申请函(附件1)
2、查询地块红线图或勘察定界报告(加盖公章);
3、拟建项目说明(如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层高、投资额等);
4、其他主管部门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部门
请在行政服务中心3#楼行政审批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办理。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
六、工作流程
申请--查询--出具查询结果--根据查询结果落实措施。
查询结果有效期为2年。
七、办理结果
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告知书(附件2)
附件1
关于查询XX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申请函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XX年X月,我单位通过XX方式获得XX地块(地块编号)用于XX项目建设,为顺利推进XX项目建设工作,现申请利用XX正阳工业园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
请予以大力支持。
XX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地震安全性评价告知意见书
编号:XXX-XX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已纳入XXX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已于x年x月x日取得区管委会批复。xxx项目处于xxx区域内,共享该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结论。
请贵单位严格遵守控规明确的各项管控要求,自觉接受当地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时间:
(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黔江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存档备案)
黔江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整体评价成果应用办事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地区
重庆正阳工业园区。
二、适用范围
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内新开工的占地面积≥0.5公顷或土石方挖填总量≥1000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
三、成果应用
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园区内的单个建设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园区所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报备。项目竣工时应当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报备。
四、应提交材料
(一)项目开工前提交区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2份);
(二)项目完工后提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2份)。
五、办理指引
黔江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为民路9号黔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B区2楼18号窗口。
窗口电话:023-7924284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201路、204路、206路、207路公交车到达黔江行政服务中心站。
六、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审核——备案
七、附件
1.X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
XXX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
建设单位(个人):
法 定 代 表 人: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报 备 时 间:
重庆市水利局制
告知事项
1.根据批准的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
2.将水土保持措施和要求纳入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3.项目建设弃土弃渣需堆放至区域统一布设的堆放场地。
4.施工过程中需做好表土剥离及防护,多余表土需堆放至园区统一布设的表土场。
5.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拦挡、排水、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做到不乱堆乱弃,减少裸露面积,地表水经沉沙过滤后外排。
6.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进度。
7.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8.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注:对告知内容若无异议,在以下“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一栏手写“按上述要求执行”并签章。
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
建设单位:
日期: 年 月
区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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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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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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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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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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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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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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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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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万元) |
|
建设工期 |
| ||
总占地(hm2) |
|
其中临时用地(hm2) |
| ||
总挖方(m3) |
|
总填方(m3) |
| ||
取、弃土石方 |
取土石量(m3) |
|
来源 |
| |
弃土石量(m3) |
|
去向 |
| ||
表土利用与保护 |
表土剥离 |
剥离面积(m2) |
| ||
剥离量(m3) |
| ||||
表土利用 |
覆土面积(m2) |
| |||
覆土量(m3) |
| ||||
防治责任范围 |
项目建设区 (hm2) |
A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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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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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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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目标 |
扰动土地治理率(%) |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拦渣率(%)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林草覆盖率(%) |
| ||
表土利用率(%) |
|
其他 |
| ||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及 投 资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数量 |
投资(万元) | |
工程措施 |
A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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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措施 |
|
| |||
…… |
|
| |||
植物措施 |
A措施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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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措施 |
A措施 |
|
| ||
…… |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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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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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
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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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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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备)机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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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占地面积(hm2) |
|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h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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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挖方总量(万m3) |
|
填方总量(万m3) |
|
借方总量(万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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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方总量(万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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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土剥离量 |
|
表土利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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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工期 |
|
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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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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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水土保持设施及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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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万元) |
|
水土保持设施投资(万元) |
|
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 |||||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目标值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目标值 |
|
渣土防护率% |
目标值 |
| |
完成值 |
|
完成值 |
|
完成值 |
| |||||
表土保护率% |
目标值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目标值 |
|
林草覆盖率% |
目标值 |
| ||
完成值 |
|
完成值 |
|
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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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验收情况 |
(一)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按水土保持方案和相关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建设资料齐全 |
□是□否 | ||||||||
(二)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行,符合交付使用要求 |
□是□否 | |||||||||
(三)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维护主体明确 |
□是□否 | |||||||||
自主验收结论 |
合格(不合格) | |||||||||
水土保持专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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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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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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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设施设计单位意见: |
水保设施施工单位意见: |
水保设施监理单位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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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
(加盖公章) |
(加盖公章)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
注:本表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和已开展区域评价的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本表一式陆份。水行政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各贰份。
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含黔江高新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审查成果应用指南
一、已完成区域评估范围
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含黔江高新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于2023年10月取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意见。
二、适用范围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含黔江高新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渝发改资环〔2023〕1260号)批复的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含黔江高新区)规划面积约14.18平方公里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应用成果
在区域节能评价审查报告有效期内,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含黔江高新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渝发改资环〔2023〕1260号)的成果,对批复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能耗标准范围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渝发改环〔2019〕505号)文件规定执行。下列两类项目除外。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所列的工程建设项目。此类项目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二)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核准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此类项目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发改环〔2017〕1585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提交的材料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备案表(模板见附件)。
五、办理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418号。
联系电话:023-79237399
六、工作流程
区域能评批复范围内,符合告知承诺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备案表》加盖鲜章后报送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备案表
附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备案表
项目业主: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概况 |
项目业主 |
|
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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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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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
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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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改建 □扩建□技改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
□核准 |
□备案 | |||
项目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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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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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和主要用能设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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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能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 单位 |
年需要 实物量 |
参考折标 系数 |
年耗能量 (吨标准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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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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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
耗能工质种类 |
计量 单位 |
年需要 实物量 |
参考折标 系数 |
年耗能量 (吨标准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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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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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能源、二次能源的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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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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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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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数据真实有效。 2﹒本项目不属于区域能评以外,以及其他不适用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 3﹒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且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4﹒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电耗、水耗达到国家、市相关能耗标准准入值。 5﹒本项目主要用能设备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能效标准等级要求,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 6﹒本项目达产后总用能量可控制在吨标准煤(当量值)以内,预测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吨标准煤(保留两位小数。) 7﹒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落实能源计量管理。 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建成投产后严格履行项目节能验收程序,自觉配合相关检查。
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
年月日 | ||||||
各区县发展改革或经济信息部门登记备案意见
(签章) 年月日 | ||||||
备注:1.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2.能源种类要全面,不得遗漏。
3.项目代码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