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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4-00388
  • 发文字号 黔江不动产登遗失补发〔2024〕63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7-22
  • 发布日期 2024-07-22
  • 文件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黔江不动产登遗失补发〔2024〕63号)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黔江不动产登遗失补发〔2024〕6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黔江不动产登遗失补发〔2024〕63号  

申请人:郑*(身份证号码:500239**********39)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黔江区正阳街道正阳大道碧桂园**幢*-*-*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302房地证2015字第0****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