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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4-00108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2-28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书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重庆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书

重庆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书

单位:平方米

申请

登记

事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被继承人情况

被继承人姓名

死亡时间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申请人情况

遗产管理人情况

遗产管理人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情况

权利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

共有方式

共有份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其他同顺序继承人情况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类型

土地用途

房屋用途

面积

林种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

原因

申请人

声明

1.申请登记事项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2.所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现状是与权属证书记载一致。

3.遗产管理人和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已知晓并充分理解《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承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债权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4.其他需要声明的有关事项:

其他同顺序继承人情况

已知晓并充分理解《民法典》等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同意遗产管理人对该不动产的分配。

备注

1.其中“其他同顺序继承人情况”一栏,其他同顺序继承人是指到场的同顺序继承人中除申请人以外的继承人。

2.以上声明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如因隐瞒、提供虚假证明等造成错误登记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认无误后请于下方签名。

3.当事人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后请认真核对记载的内容,若对本次登记行为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中心提出,也可自领取登记结果后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当事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遗产管理人: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

代理人:代理人:

其他同顺序继承人:

代理人:

年月日


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

被继承人(遗赠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死亡时间:

   (证件类型及证件号:                       )作为其遗产管理人,知晓并充分理解《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通知了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形成了对下列不动产的继承分配方案:

序号

坐落

产权证号

继承人

份额

遗产管理人及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承诺以上事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签名:

遗产管理人签名(签章):


遗产管理人声明书

(适用遗嘱执行人担任情形)

被继承人(遗赠人)   (证件类型及证件号:            已于    死亡,现      (证件类型及证件号:                        )作为其遗嘱执行人,担任其名下(坐落:                           证号:                )房屋的遗产管理人,在此声明:

我(们)已知晓并充分理解《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通知了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按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采取必要措施对全部继承人的身份及与其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进行核实。遗嘱继承的,还应核实确保提供的遗嘱真实、有效且为最后一份遗嘱。

我(们)承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附件:1.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

2.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全体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全体继承人签名:

遗产管理人签名(签章):

全体继承人名单

序号

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与被继承人

关系

备注

附记:若有死亡的继承人填写到以下表格

全体受遗赠人名单

填写注意事项

1.全体继承人名单应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所有子女等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填写第二顺序继承人。

2.属于继承人范围但已死亡的,应在附记表格的备注栏注明

其死亡日期,以及代位继承、转继承情况。

3.对涉及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为其保留继承份额。

4.丧失继承权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在备注中注明。

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

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全体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遗产管理人声明书

(适用继承人推选或共同担任情形)

因被继承人(遗赠人)      (证件类型及证件号:               )已于     死亡,无遗嘱执行人。现     (证件类型及证件号:                )按照继承人推选/共同担任方式,担任其名下(坐落:     

                  证号:                    ) 房屋的遗产管理人,在此声明:

我(们)已知晓并充分理解《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通知了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按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采取必要措施对全部继承人的身份及与其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进行核实。遗嘱继承的,还应核实确保提供的遗嘱真实、有效且为最后一份遗嘱。

我(们)承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附件:1.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

2.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全体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全体继承人签名:

遗产管理人签名(签章):

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

全体继承人名单

序号

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与被继承人

关系

备注

附记:若有死亡的继承人填写到以下表格

全体受遗赠人名单

填写注意事项

1.全体继承人名单应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所有子女等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填写第二顺序继承人。

2.属于继承人范围但已死亡的,应在附记表格的备注栏注明

其死亡日期,以及代位继承、转继承情况。

3.对涉及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为其保留继承份额。

4.丧失继承权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在备注中注明。

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全体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