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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3-00074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2-23
  • 发布日期 2023-02-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有关重庆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区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协助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承担全区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党群科、法治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科、规划编制和空间用途管制科、项目规划管理科、测绘和信息管理科、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地质矿产科等12个内设科室和14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下设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区集体土地征收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区规划研究服务中心、区规划展览馆等8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41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8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32.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258.5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3576.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419.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2.7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9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258.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6.7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325.3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7.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7.09万元,比2022年增加3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62万元,比2022年增加6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调资导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86.47万元,比2022年增加25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上年结转数,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2.72万元,比2022年减少357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土地成本预算,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驻守技术支撑及群测群防专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2万元,比2022年减少6.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2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比2022年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严控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45.12万元,比上年减少82.8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0.25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02.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丽琴 联系方式:023-7923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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