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有关重庆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区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协助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承担全区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党群科、法治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科、规划编制和空间用途管制科、项目规划管理科、测绘和信息管理科、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地质矿产科等12个内设科室。下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集体土地征收中心、土地储备中心、规划研究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展览馆等9个二级事业(含参公)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81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78.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13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928.9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年结转209.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84.2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895.86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减少1949.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817.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9.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36.91万元、住房保障135.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19.9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84.2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895.86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减少1949.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8.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8.57万元,比2020年增加260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2.57万元,比2020年增加1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导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26万元,比2020年增加249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2491万元,主要用于推进2021年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智能化建设和不动产登记、规划执法经费及规划顾问重点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3.5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84.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万元,主要原因为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开始执行但尚未完成、本年仍需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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