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名义,统一行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成区域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除外)。
1.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6.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8.承担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9.承担查处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林木种苗、森林检疫、木材运输等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0.24万元,支出总计170.24万元。因本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0.24元,因本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2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0.24万元,因本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其中:基本支出170.24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24万元。因本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24万元,因本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4万元,因本单位为2022年新独立核算单位,以前年度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故无上年对比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38万元,占9.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5.27%。
(2)卫生健康支出7.96万元,占4.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3.38%。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9.21万元,占8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6万元,增长6.23%。
(4)住房保障支出7.69万元,占4.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5.3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92万元,无上年对比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公用经费21.32万元,无上年对比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单位日常运行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部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分项支出全部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实物量全部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无上年对比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无上年对比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全部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全部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全部纳入局机关办理决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只涉及基本支出,无单独项目预算及支出,因此我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只涉及基本支出,无单独项目预算及支出,因此我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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