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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黔江区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1条,解读政策文件1篇,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件,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0条,通过“平安黔江”微博发布信息432条,“平安黔江”微信发布信息758条,“平安黔江”今日头条发布信息446条。及时修订公开本级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发布信息83条。及时公开发布《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工作规范。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采集、发布流程,强化“谁上网、谁审查、谁负责”责任制,防范控制各类泄密、失密事件的发生。按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3次,进一步完善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

(四)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提升黔江区公安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并在“平安黔江”微信公众号开设了“信息发布”“业务查询”“民生警务”等栏目,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捷。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修订,动态调整标准目录、办事指南、监督管理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明确专门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初审、复审、终审和专业校对不低于三个校次的“三审三校”制度,确定对应的负责人员,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政府网站运行等工作平稳有序。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5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006

行政强制

9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警种、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对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不够。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广泛使用图文、视频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黔江区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制定印发《黔江区公安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持续加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维护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2021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