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公安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您当前的位置: 区公安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

关于机动车闯红灯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日期:2023-03-28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四)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此外,行业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规定,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至少记录以下3张反映闯红灯行为过程的图片:a)能反映机动车未达到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b)能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号码号牌、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c)能反映机动车与b)图片中机动车向前位移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执法实践中,是否构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图像取证资料确定,对构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