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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231Y/2023-00082
  • 发文字号 黔江公安发〔2023〕120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12-14
  • 发布日期 2023-12-1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公安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黔江公安发〔2023〕120号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交通秩序,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启用安装于城西街道、城南街道部分城市道路的8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并依法给予处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二、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1套)

设备位置:新华大道城西六路路口。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向行驶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

(二)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4套)

设备位置:新华大道城西六路路口、新华大道城西七路路口、城西六路实验小学路段、沙坝路西段。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区域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逆向行驶的。

(三)卡口设备(3套)

设备位置:新华大道城西六路路口、黔龙街沙坝路路口、交通路沙坝路路口。

抓拍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的、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逆向行驶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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