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设60个基层所队,其中:公安基层派出所30个,警令处、治安支队、指挥中心等内设机构30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未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115.61万元,支出总计23115.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9.8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及结余和结转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262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0.06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26.03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89.58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311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1.74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2022年初结余和结转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948.28万元,占73.32%;项目支出6167.33万元,占26.6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8.48万元,下降67.3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115.6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669.8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余和结转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2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0.06万元,下降3.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4.23万元,增长18.57%。主要原因是社保、住房公积金上调,人员经费增加,年初转移资金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9.58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1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1.74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2022年初结余和结转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3.81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社保、住房公积金上调,人员经费增加;公安局辅警劳务费、背街小巷网络租赁费和农村交通劝导站工作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8.06万元,下降1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万元,占1.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19413.2万元,占83.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0.77万元,增长22.77%。主要原因是社保、住房公积金上调,人员经费增加;公安局辅警劳务费、背街小巷网络租赁费和农村交通劝导站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6.12万元,占7.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4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社保、住房公积金上调,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760万元,占3.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0.26%。
(5)住房保障支出738.29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4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7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9.71万元,上升3.77%,主要原因是社保、住房公积金上调,人员经费增加。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37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54万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缩减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0.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1万元,上升7.72%,主要原因是2022年换置公务车辆7辆,经费支出114.4万元,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总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114.4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6.75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2022年换置7辆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3.0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安保执勤、市内因公出行、公安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7万元,下降6.95%。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4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其他公安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万元,下降2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7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2辆;国内公务接待492批次,223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5万元,下降5.59 %,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7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0.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53万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节省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5.71%,原因是会议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7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7.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97%。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216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黔江区公安局 |
财政处室 |
政法科 |
自评总分(分) |
81.36 | |||||||||||
部门 联系人 |
李青松 |
联系电话 |
79332092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0906.12 |
24481.01 |
24323.75 |
100 |
1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清除滋生黑恶违法犯罪的土壤。 2.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控刑事发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便民便企举措。 4.深入推进“大数据”建设,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 5.全面从严治党治警,锻造更加过硬的公安队伍。 |
1.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清除滋生黑恶违法犯罪的土壤。 2.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控刑事发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达99.8%。 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新推出10项便民便企举措。 4.深入推进“大数据”建设,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 5.全面落实了从严管党治警,锻造“四个铁一般”的一般公安队伍。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数 |
案件数 |
≥ |
3500 |
2579 |
20 |
|||||||||||
移送起诉 |
人数 |
≥ |
550 |
803 |
100 |
10 |
10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99.36 |
93.6 |
10 |
9.36 |
|||||||||
执法公信力 |
定性 |
有所增加 |
全部完成 |
100 |
10 |
10 |
||||||||||
铲除各种违法犯罪土壤,维护公私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 |
定性 |
有所增加 |
有所增加 |
全部完成 |
100 |
10 |
10 |
|||||||||
部门预算、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5 |
||||||||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
定性 |
优 |
全部完成 |
100 |
5 |
5 |
||||||||||
说明 |
购买辅警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购买辅警服务专项经费 |
项目 编码 |
50011422T0000000081204 |
自评 总分 (分) |
70 |
|||||||||||||
主管 部门 |
黔江区公安局 |
财政 处室 |
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李嘉 |
联系电话 |
7933209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628 |
1908 |
1908 |
100 |
10 |
10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经费保障,确保辅警人员在服务期内更好的履职,维护社会稳定。 |
辅警人员在服务期内协助民警做好了各项警务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聘请辅警人数 |
人 |
≥ |
390 |
390 |
100 |
20 |
10 |
|||||||||||
劳务费 |
元/人*月 |
≤ |
1800 |
2100 |
30 |
|||||||||||||
出警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群众安全度 |
% |
≥ |
98 |
100 |
10 |
10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8 |
100 |
20 |
20 |
||||||||||||
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33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