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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4-00069
  • 发文字号 黔江信用办发〔2019〕2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9-10-23
  • 发布日期 2019-10-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信用信息应用事项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信用信息应用事项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信用信息应用事项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部委签署的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和《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2018年版)》(渝信用办发〔2018〕2号),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黔江区信用信息应用事项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实施方式

联合奖惩发起部门要依法依规规范守信、失信责任主体名单的产生和发布行为,并通过我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向联合奖惩参与部门提供联合奖惩名单信息;参与部门收到联合奖惩名单后,要根据《清单》规定的内容和职责权限依法依规对其实施联合奖惩;建立奖惩效果定期通报机制,各部门每月5日之前将联合奖惩措施的实施情况向区信用办进行反馈。同时,联合奖惩名单信息和措施落实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信用黔江”网站进行公示。

对于从联合奖惩名单中撤销的,发起部门要实时将撤销信息推送给联合奖惩参与部门;参与部门应及时停止对其实施联合奖惩。

二、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信用黔江”和各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曝光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宣传联合奖惩的实施效果,形成部门合作共管、社会广泛监督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良好氛围。

三、其他事项

本《清单》采用动态管理方式,国家或市级发布新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备忘录时,或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监管实际情况提出对《清单》进行增改、修正时,区信用办将对《清单》进行及时更新、补充并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