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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3-00261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发〔2023〕50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8-22
  • 发布日期 2023-08-2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黔惠通”服务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黔惠通”服务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黔惠通”服务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江发改委发〔2023〕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惠通”服务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8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惠通”服务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开放、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励企业高管推动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引领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黔惠通”服务卡实行一卡通服务管理,持卡人员可享受医疗服务、子女入学、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学习培训、金融服务、法律咨询、联系交流等项目服务。

第二章申报对象

第三条 申报范围与对象

“黔惠通”服务卡申领对象为年度黔江区市场主体50(不含区属国企)的企业高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以及同等级别或以上职务。

第四条 申报标准

原则上获评单位申领“黔惠通”服务卡人员不超过2人,一年一次不累计叠加

第三章服务待遇

第五条持有“黔惠通”服务卡人员可享受以下服务待遇:

(一)医疗服务。持卡人员享受每年到定点医疗机构最高3000元免费健康体检一次,享受区内医院就医“绿色通道”,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优先预约挂号、专家预约、住院、手术等。若因病情确需转诊至市级医疗机构的,转出医疗机构可协助联系上级医院。

(二)子女入学。持卡人员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区入学的,在保障教育公平性原则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

(三)住房保障。持卡人员在区内购买首套商品房用于本人居住的,按照契税缴纳金额为标准给予持卡人员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交通出行。持卡人员享受黔江武陵山机场两舱(头等舱、公务舱)特殊服务保障。

)文化旅游。持卡人员享受区内A级以上景区携带5人以下小团体免门票,优先受邀参加区内各公共文化场馆举行的文化节目、文化讲座及体育运动活动。

)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市区组织的培训、考察及赴外交流活动,开拓持卡人员视野

)金融服务。持卡人员享受区内商业银行各服务网点VIP贵宾服务,对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投资支持。

)法律咨询。持卡人员享受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联系交流。依托渝快政平台,建立党政领导直接联系持卡人员制度,优先受邀列席区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

)政治待遇。授予有突出贡献的持卡人员“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定期组织开展交流联谊活动,重大节日予以慰问。

第四章职责及管理

第六条“黔惠通”服务卡管理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申报、认定、发放、管理和服务。区财政局负责各项经费的预算和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安排专人协调保障服务。

第七条“黔惠通”服务卡仅限本人使用,转借他人无效。有效期为1年,从发卡之日起计算。若遗失,持有人及时申请补办。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