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双随机、一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双随机、一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4-00246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行政执法
  • 成文日期 2024-09-13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913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关于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黔江市联双随机办〔20244)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行政区域内对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抽查工作取得成效,推动清廉市场建设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抽查频次和比例

(一)抽查频次:一年一次

(二)抽查比例:25%

    (三)抽取对象数:2

四、抽查范围和内容

(一)抽查范围为2024年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业务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市上在黔设立的分支机构企业。

(二)抽查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经营管理情况,代理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理业务开展情况等。

五、抽查程序和方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上述检查范围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项目(具体抽取对象另行通知)。

(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区发展改革委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具体抽取人员另行通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积极推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方式,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同执法检查。

六、抽查时间

20249月至11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以服务黔江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各代理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推动招标代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区发展改革委对抽查结果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针对抽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建立督察整改台账,加强对重点问题的复查,切实督促代理机构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切实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的从业行为。

(三)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要把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切实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通过日常监管、过程监管、重点督查等多种动态监督,对代理机构履职行为进行写实性记录和评价坚决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区招投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