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太极镇李子村金鸡坝粮油示范基地 道路整治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太极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调整太极镇李子村金鸡坝粮油示范基地道路整治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太极府函〔2024〕171号)收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项目投资任务,结合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组织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评审意见,原则同意调整太极镇李子村金鸡坝粮油示范基地道路整治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黔江发改委函〔2024〕317号)文件批复的内容废止,以此次批复为准。
一、项目名称。太极镇李子村金鸡坝粮油示范基地道路整治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409-500114-04-01-435757。
二、项目业主。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极镇李子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金鸡坝粮油示范基地道路路面拓宽及修补,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道路拓宽长5194M,宽5M;路面修补324M,宽4M;铺设4.5M宽沥青混凝土路面3431M;铺设4M宽混凝土路面721M。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4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8.2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7.48万元,预备费14.27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五、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8个月。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抓紧完善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得少于120人,支付农民工报酬不得低于148万元,劳务报酬必须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太极镇李子村金鸡坝粮油示范基地道路整治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太极镇李子村金鸡坝粮油示范基地道路 整治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 |||
序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438.25 |
工程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得少于120人,发放劳务报酬不少低于148万元 |
1 |
道路路基及土石方工程 |
203.85 | |
2 |
路面工程 |
194.97 | |
3 |
排水工程 |
25.43 | |
4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8.00 | |
5 |
其它零星工程 |
6.00 | |
二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37.48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9.86 | |
2 |
工程监理费 |
7.51 | |
3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0.96 | |
4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1.52 | |
5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15.24 | |
6 |
工程保险费 |
2.39 | |
三 |
预备费 |
14.27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4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