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S203线K17+835-K64+310等路段灾害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公路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查黔江区S203线K17+835-K64+310等路段灾害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黔路中心文〔2024〕65号)收悉。经委托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结合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黔江区S203线K17+835-K64+310等路段灾害防治项目(项目代码:2409-500114-04-01-671985)。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二、建设地点:黎水镇、杉岭乡、小南海镇、石会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四段公路共29.55公里进行修复养护和预防养护,四个路段分别为:S203线K15+000-K19+000段,实施里程4公里;S203线K39+000-K49+000段,实施里程10公里;S203线K51+780-K64+550段,实施里程12.77公里;S523线K84+490-K87+270段,实施里程2.78公里。主要包括边坡整治、路基路面、涵洞工程、交安设施等建设内容。
四、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7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8.85万元,预备费111.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项目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有关事项: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及时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标准,防止工程超概。
附件:黔江区S203线K17+835-K64+310等路段灾害防治
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黔江区S203线K17+835-K64+310等路段灾害防治项目
投资估算表
序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一 |
工程费用 |
1238.90 |
1 |
黔江区2024年S203线K17+835-K64+310等路段灾害防治项目 |
1238.9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28.85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47.11 |
2 |
工程监理费 |
29.58 |
3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0.86 |
4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5.00 |
5 |
项目前期工作费 |
38.34 |
6 |
工程保险费 |
4.96 |
7 |
工程保通管理费 |
3.00 |
三 |
预备费 |
111.50 |
四 |
项目总投资 |
147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