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4-00266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函〔2024〕342号
  • 主题分类 交通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4-09-24
  • 发布日期 2024-09-2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黎水镇农村公路灾后水毁恢复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黎水镇农村公路灾后水毁恢复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查黔江区黎水镇农村公路灾后水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黎水府函202492号)收悉。结合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的评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黔江区黎水镇农村公路灾后水毁恢复工程(项目代码:2409-500114-04-01-139942)。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黎水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20条农村公路,整治水毁工点42处。路基挖方1408立方米,M7.5浆砌片石挡土墙2628立方米,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26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4道共23米,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1972平方米,拆装波形梁护栏104米等。

四、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6.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1万元,预备费4.26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公路灾后水毁恢复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事项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黔江府发20217号)第十九条、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4号)第三条要求,本项目属于为应对自然灾害需紧急建设且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符合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黔江区黎水镇农村公路灾后水毁恢复工程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924


附件

黔江区黎水镇农村公路灾后水毁恢复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   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工程费用

135.14

1

黔江区黎水镇农村公路灾后水毁修复工程

135.14

工程建设其他费

6.81

1

工程建设监理费

2.12

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4.05

3

设计文件审查费

0.10

4

工程保险费

0.54

基本预备费

4.26

项目总投资

1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