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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5-00039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2-11
  • 发布日期 2025-02-1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

2024年,黔江区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437号)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水平,切实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我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向区委书面述法制度,以述法促履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切实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议题10余次,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整改等重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印发《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柔性执法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考评办法》,公开发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深化学习培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法治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理论知识专题讲座,按时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制定本委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委年度工作要点内容,严格落实2024年黔江区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粮食科技周等主题活动契机,通过播放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申报科普宣传主题活动等形式,面向社会和重点企业,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帮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五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每年划拨普法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聘请法律顾问、订购法律知识书籍、印刷普法宣传材料等支出,经常性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聚焦2023年度考核事项及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专题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2统筹制定87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重点任务,按月调度、按季度通报。二是按季度排查归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每季度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对各部门各行业领域排查1-12月,无市场准入负面案例三是按照M0M1M2分层级研究提出2024年度全市考核排名目标,确保在渝东南片区实现21

(三)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印发《黔江区政府失信线索问题预防处置工作机制》,明确相关流程和职能职责,按月归集处理政府失信风险线索,做到关口前移,源头管控。二是强化政府诚信履约,成功在三级治理中心贯通运行政府违约核实认定事件,确保线索事件第一时间核实处置。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性培训2次,印发工作提醒10余次,按季度研究分析城市信用监测指标结果并推动整改,持续提升信用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四)持续理顺园区权责关系。三定方案为基础,梳理形成黔江高新区管委会11项职责事项清单、5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高新区管委会与相关区级部门、街道镇乡的职责划分进一步明晰,园区发展制造业的主责主业进一步聚焦。

(五)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印发《关于建立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征集、联动处置、追溯整改机制的通知》(黔江营商办〔202420号)、《关于推动2024年度营商环境考核开办企业指标市场准入方面优化提升的通知》(黔江营商办〔202421号),建立投诉热线、邮箱等受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定期在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收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并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二是建立门户专栏进行公示。在门户网站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专栏,并公示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线索征集、联动处置、追溯整改机制、案例归集通报机制和投诉渠道。同时,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黔江营商办〔202421号文件通知要求,公示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举报投诉渠道,现已有10家单位予以公示。三是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考核。按照《重庆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2023年版)》要求,我委认真梳理各项考核指标,查漏补缺,完善佐证资料,在2023年度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中,我区得分为95.16分(全市平均分为94.46分),在全市排名第15位,在渝东南六区县对比中,位居第二。

(六)扎实推进大综合执法一体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承办人员负专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链条,严格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确保开展粮食流通、长输管道安全、招标投标、人防工程等执法检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巡查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内控体系机制》《关于建立招标投标领域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征集机制的通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长输管道安全、招标投标、人防工程价格监测。三是加强普法宣传。依托党组会、干部职工会、渝快政等学习平台强化执法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本委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其中,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次,开展宣传贯彻招标投标法,共建共享清廉市场共建清廉市场,护航阳光交易招投标普法宣传主题活动2发放招标投标领域负面行为清单等宣传资料1400余份四是强化依法行政。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事前公示职责,事中亮明身份,事后公开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以文件、图片的形式记录,形成执法案卷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涉及重大行政执法事件时,由法律顾问和法制审核机构提供法制审核意见。二是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作出处罚决定,杜绝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公、吃拿卡要领导干部插手案件办理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执法裁量公正、处罚公平。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首次违反且情况轻微的不实施行政处罚。

(七)多措并行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我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确保执法裁量公正、处罚公平。不存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不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领导干部或内部职工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情况。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文件制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制保障。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建立柔性执法工作制度,推行首违轻微不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首次违反且情况轻微的不实施行政处罚。五是畅通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上网公示政务诚信投诉渠道、执法行为投诉渠道等,及时依法做好投诉线索受理与核查反馈工作,保障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我委现有执法人员18人,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秉公执法,常态化开展粮食流通、长输管道安全、招标投标、人防工程等执法检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巡查,并在执法过程中向广大群众宣传《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是加强招投标执法检查。《招投标监管职责清单》《招投标领域负面行为清单》,重点监督以违法违规压低投标报价为代表的3578项负面行为,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商、与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局的联合执法、与区市场监管局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上网公示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做好投诉线索受理与核查反馈工作,形成各方工作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投标市场氛围。全年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2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标后监督检查3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12件,并将处罚(处理)决定在信用中国网站、交易监督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化解交易矛盾纠纷30余件次,无行政复议案件,质疑异议事件下降90%二是扎实开展长输管道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内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对外建立区级相关部门、长输管道所经乡镇街道、管道企业管道安全保护联席会制度,制定并落实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期研判管道安全风险,压实各方工作责任2024年,召开管道安全联席会议2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次,开展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工作检查14次,将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宣传和有奖举报纳入宣传重要内容,设立并公开举报热线,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网站、横幅、宣传单等形式普及管道安全保护知识,务实开展管道保护专题宣传;会同管道专家对辖区两家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现场诊断,针对现场诊断结果,要求企业对标对表开展整改。黔兴物流占压管道和油气长输管道距离民房间距不足、民生公司咸黔线杉木垭至芭拉胡段问题问题已解决。三是强化粮油监督检查工作。2024,对辖区内4家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购销定期巡查2次,发现问题5个,已全面完成整改。对2家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企业开展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1次,发现问题4个,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销号。开展既往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导1次,开展联合专项检查1次,完成区级地方政府储备粮综合验收工作。开展粮食企业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专项督导检查和储粮安全及消防安全检查2次,开展中秋节前粮食安全检查1次,在国庆节前开展粮食安全检查2次,常态化推进粮油保供稳价监测工作。开展粮食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专项检查1次,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二、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发展改革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准入投诉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虽建立了市场准入机制,但投入渠道有待进一步丰富,部分单位未按照文件要求设立投诉渠道并公示。 二是职责权力事项清单有待进一步完善。高新区职责权力事项清单事项内容较为笼统,高新区与部门职责交叉事项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三是政府诚信建设需加强。政府债务逾期风险较大,未履行生效裁判时有发生,需高度警惕,防止演变为政务失信等问题。四是行政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4年,我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落实国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力争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方位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丰富投诉渠道。督促相关单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受理投诉,主动收集市场主体反馈市场准入壁垒,同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各单位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征集违背市场准入案例情况。二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按月调度,按季通报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参照厦门等地做法,探索建立“1号营商日,建立企业点单、平台派单、部门办单、纪委督单工作机制,区领导带头研究解决卡点堵点问题,问题办理进度一张表呈现。三是持续优化信用环境。加强政府诚信履约,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做到言必有行、行必有信,积极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欠款,全力打造诚信政府。紧抓大综合执法一体化加大招投标领域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和信用管理等措施,切实纠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恶意低价中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公正执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两人以上、亮证执法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合规,确保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违法行政处罚裁量准确,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委内执法科室普法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全面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