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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1-00010
  • 主题分类 法制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1-14
  • 发布日期 2021-01-1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我委认真落实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全面推进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推动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委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与本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各科室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均由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此外,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总体规划,实施有步骤、有督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抓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试行)》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制定“减、放、并、转、调、诺”6张清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二是认真承接市发改委下放审批事项,主动加强与放权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三是对照下放审批事项的内容和流程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熟悉下放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四是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对我委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共计3个大项14个子项,编制目录清单并发布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保障了审批事项下放后,审批工作运行更加高效有序。五是分类管理社会性投资和政府性投资,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改进社会性投资项目管理手段,严格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凡属于核准目录内项目进行核准,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的核准范围,凡符合备案管理的项目实现当即受理当即办结。六是积极推动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严格执行《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应用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实行投资项目唯一代码制,推动项目代码在投资管理各环节的衔接应用,实现项目审批数据共享。七是严政府投资管理。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量,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年度计划管理,严禁铺摊子、无预算、超财力搞项目建设。加强项目投资管控和全过程监管。

(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切实维护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对禁止准入事项和限制准入事项进行严格把关,提高引进项目的质量和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投资质量。二是严格执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严把项目准入关,对列入不予准入类的项目,一律不得准入;对列入限制准入类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相应行业和我区要求,方可审批、核准或备案;对未列入不予准入、限制准入的项目,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办事效率。三是优化企业服务,营造良好市场投资环境。鼓励民间投资,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79号),力促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收费监管。一是按照国家和市上的要求,会同区财政局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印发了《黔江区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黔江区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降低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规范了我区公证服务、律师收费。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统计上报工作,上报率达100%。三是认真贯彻《重庆市定价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的定价权限。贯彻国家资源型产品价格政策。为推进水、电、气价格改革,引导居民节约资源,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切实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五)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相关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有效期制度。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库管理,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文件要求,全面清除、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等行为。

(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一是夯实政务平台建设。已完成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并实现与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连通。二是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制定《2019年黔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推动在所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对信用“红黑名单”逢办必查、联合奖惩、触发反馈。三是强化信用应用。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试点作为我区信用建设的重要平台,累计归集企业信用信息1万余条,推荐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信贷13笔,累计落实信贷资金近5000万元。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信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诚信万里行”活动,有序推进诚信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正在推进濯水“天理良心”诚信教育基地。

(七)优化公共服务。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55号)精神,结合工作职能职责抓好相关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国市资金支持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促进我区公共服务设施条件不断改善。三是扎实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抓好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八)推进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加强调研,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出年度重点民生实事计划,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确保人民群众对重点民生实事认同度。

(九)完善宏观调控。牵头完成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将党校片区等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增补纳入2019年国民经济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内部管理规范上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国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入研究涉及发展改革工作全局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委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争取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有所突破,为行使发展改革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本委的执法责任制,认真办理涉法事务,切实发挥法制工作对发展改革服务和保障的作用。二是加大法治学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着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的良好氛围。增强全委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全委干部职工中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三是继续推进价格管理领域改革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认证工作,规范物业收费管理,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确保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到每千瓦时0.6元的目标。四是进一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融合和对接,进一步深化拓展市网审平台功能,优化业务办理系统,完善辅助应用功能,进一步突出行政审批协同办理及信息共享、审批结果告知及信息公开、效能监察等关键环节。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由过去偏重行政审批转变到制定规划、日常管理、综合调研和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管理、依法履职,防止行政管理缺位、越位、错位,加大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督,确保监管有效。六是继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滚动实施好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积极争取国市资金支持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推动我区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七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并作好2020年计划报告编制工作。八是筹备召开全区信用信息工作联席会,分解细化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机构改革,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适时归集社保、税收、物管、水电气讯缴费等信息。抓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按照国家部委签署的备忘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分别制定本领域、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事项清单和措施清单,推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奖补资金兑现等方面加强应用。

特此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