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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4-00226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1-0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重庆市黔江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场监管总局对我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自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渝黔公竞办〔20216号)要求,我委对2021年以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0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要求,我委新修订的《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黔江发改委发〔202179)中,明确了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二)公平竞争制度执行情况

我委涉及公平竞争审查主要在招标投标领域,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保障公平竞争。一是统一招标投标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渝府办发〔2019114号)(以下简称“1+4+9”系列文件文件精神,按照统一监管体制、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加强监管协同的要求(以下简称五统一一加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及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由我委统一承接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等多个主管部门项目招投标监管职能,统一监管体制机制,解决监管职能分散的问题。二是制订招标投标统一制度规则。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改革后,统一执行“1+4+9”系列文件。同时,对我区招投标监管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明确。并依法公开招标投标相关信息,执行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制。三是破除影响公平竞争隐性壁垒。推广全市统一建立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广泛宣传,有序组织各类中介机构和采购人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清理取缔各单位原有自建库、各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为妥善处理招标投标领域新旧制度衔接问题,对照“1+4+9”系列文件,全面清理本级已出台的涉及招投标监管的政策制度,对清理出的14个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废止7个、保留5个、修改2个。同时,明确要求各部门不得擅自出台与招投标监管有关的文件规定,从交易监管制度上确保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

(四)宣传培训情况

在开展普法工作中,注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学习和宣传。

(五)2021年制订规范性文件情况

2021年,我委起草了《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黔江府发〔20217号),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文件拟定过程中,我委充分征求了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法律顾问审查后转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审查。

二、公平竞争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因我委未成立专门的法制科,在起草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和一事一议的政策措施时,无专业人员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同时,有文件未按照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委将进一步落实重庆市黔江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建议意见: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整合资源,借鉴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的做法,成立全区性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避免各单位审查人员参差不齐,审查结果欠佳的情况发生。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既节约了资源,又保障了权威。

特此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