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工作措施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照《重庆市定价目录》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制定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拟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牵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提出产城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并编制实施相关规划。
(六)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
(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八)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揽粮油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区重点项目办公室和区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本委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接待、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对外宣传、综治安全、计划生育、政府采购、财务及资产管理,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法制宣传教育等。
(二)政工科。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教育以及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和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三)国民经济计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四)固定资产投资。负责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监督检查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政府投融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平衡,提出利用外资有关政策建议等。
(五)项目监管科。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区级重大项目储备,拟订年度区级重点项目名单,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监督等。
(六)行政审批。负责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以及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牵头并联审批工作,为项目业主提供投资政策咨询和提前服务等。
(七)改革综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体制改革,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西部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区域合作重大问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务用车改革、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等。
(八)生态能源。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衔接工业发展,推动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督管理,长输管道安全执法等。
(九)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等体制改革,落实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负责对口支援和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等。
(十)社会事业科。负责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族宗教和民政等发展,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等。
(十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核准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招标组织形式,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组建和管理综合评标专家库,招标投标执法等。
(十二)物价科。负责拟订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预警,涉案物品价格认证等。
(十三)粮油管理科(军粮供应管理科)。负责拟订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计划并监督实施,粮油储备规划、粮油设施规划和建设,粮食监测预警、应急调控、保供和军粮供应管理、储备,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相关工作,粮食流通执法等。
(十四)国防动员科。负责国防动员相关事宜(含人防工程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