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粮油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协助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粮油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承担国、市、区级储备粮油及其他政策性粮油的例行监测、质量监督抽查与普查工作。承担收购、储存环节粮油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与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粮油的出库检验工作。
3.开展收获粮油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监测,提出粮油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监管对象,以及粮食收购质量控制、当地粮油出库项目与强制检验的政策建议。
4.指导粮油经营者建立质量安全内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粮油经营者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标准与技术规范,履行粮油质量安全责任;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减少产后粮食损失。
5.参与粮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与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接受委托、仲裁等检验工作。
6.收集、分析、报送粮油质量安全信息。
7.开展粮油质量安全检验技术研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是区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9.52万元,支出总计119.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及绩效工资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5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其中:基本支出119.5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5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标支出及绩效工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发改委二级科级单位,公共服务支出由主管部门统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7万元,占15.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未有退休职工,故未支出坐实中人职业年金清算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7.10万元,占5.9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5.79万元,占4.8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8.16万元,占73.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职人员正常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万元,增长75.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二级事业单位,2023年公用经费是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在2023年无“三公”经费支出。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二级事业单位,2023年公用经费是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323.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在职职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管理岗位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项目支出,没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