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工作措施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照《重庆市定价目录》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制定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拟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牵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
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提出产城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并编制实施相关规划。
6.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
7.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8.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揽粮油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2.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13.承担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区重点项目办公室和区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有关工作。
14.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发展改革委设办公室、政工科、国民经济计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改革综合科、生态能源科、农村经济科、社会事业科、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科、国防动员科、物价科、粮油管理科(军粮供应管理科)14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05.47万元,支出总计1905.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34万元,下降18.14%,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34万元,下降18.14%,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4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0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34万元,下降18.14%,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47.21万元,占49.71%;项目支出958.26万元,占50.2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5.4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2.34万元,下降18.14%。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34万元,下降18.14%。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6.09万元,增长100.71%。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项目支出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34万元,下降18.14%。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6.09万元,增长100.71%。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项目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0.78万元,占82.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4.67万元,增长152.48%,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9.39万元,占1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一次性退休补贴及2023年6、8月新录用两名公务员。
(3)卫生健康支出52.13万元,占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2023年6、8月新录用两名公务员。
(4)农林水支出16.00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对口协同帮扶项目管理费。
(5)住房保障支出41.57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9万元,下降34.39%,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要求清算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60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0万元,下降0.91%,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要求清算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2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1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能划转工作任务增加办公费等相对应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1万元,下降33.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年初压减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34万元,增长138.24%,主要原因是在2023年12月27日更换采购公务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更换采购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在2023年12月27日更换采购公务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在2023年12月27日更换采购公务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项目验收和稽查、标后检查、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检查、价格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年初压减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年初压减公用经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2.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市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验收、稽查项目,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及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1万元,下降91.4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30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73元,车均购置费15万元,车均维护费2.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54.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作任务增加会议费相对应的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27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作任务和职工的学习教育任务增加培训费相对应的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51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能划转工作任务增加办公费等相对应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55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购买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58.26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黔江区价格监测经费 |
价格监测补助经费 |
= |
4000 |
元 |
20 |
4000 |
2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20 |
价格监测点个数 |
= |
5 |
个 |
20 |
5 |
2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20 | ||
上报的价格数据符合规定质量要求 |
定性 |
符合规定质量要求 |
10 |
1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
支付补助经费期限 |
定性 |
7月中旬 |
10 |
1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
助力保供稳价,保证社会稳定 |
定性 |
优 |
20 |
1 |
2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20 | |||
监测点服务满意度 |
= |
100 |
% |
10 |
100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
2 |
项目管理费用(“一区两群”对口帮扶) |
对口帮扶资金 |
= |
1604 |
万元 |
15 |
1604 |
15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5 |
联席会议次数 |
≥ |
2 |
次 |
15 |
2 |
15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5 | ||
涉及项目个数 |
= |
7 |
个 |
20 |
7 |
2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20 | ||
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
提高对口帮扶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 |
定性 |
优 |
20 |
1 |
2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20 | |||
对口帮扶项目建设方满意度 |
= |
100 |
% |
10 |
100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