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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3-00271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8-30
  • 发布日期 2023-08-3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参与拟定全区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2.协助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

3.承担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及滚动使用等具体工作。

4.参与重大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的评估和论证。

5.协调推进部分重大项目前期规划、可行性研究论证。

6.承担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的协调、调度工作;定期协助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进展开展检查、督促。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是区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2022年初在职人数6人,2022年末在职人数6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8.80万元,支出总计118.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8.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118.80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8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8.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年中财政追加事业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奖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年中财政追加事业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奖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78万元,占8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0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年中财政追加事业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奖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6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3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黔江区发展改革委管理的二级事业单位,2022社保费是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3)卫生健康支出5.17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黔江区发展改革委管理的二级事业单位,2022医疗保险费是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6.10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对住房公积金基数进行了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黔江区发展改革委管理的二级事业单位,2022年公用经费是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是新增加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项目支出,没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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