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工作措施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照《重庆市定价目录》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制定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拟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牵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
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提出产城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并编制实施相关规划。
6.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
7.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8.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揽粮油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2.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13.承担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区重点项目办公室和区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有关工作。
14.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发展改革委设办公室、政工科、国民经济计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改革综合科、生态能源科、农村经济科、社会事业科、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科、物价科、粮油管理科(军粮供应管理科)13个内设机构,3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3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79.14万元,支出总计2,779.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9.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7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9.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9.1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79.1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779.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其中:基本支出1,391.53万元,占50.1%;项目支出1,387.62万元,占49.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79.1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79.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9.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6.65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年中财政追加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评审经费、公务员绩效奖、遗属生活补助调标、价格监测补助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9.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6.65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年中财政追加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评审经费、公务员绩效奖、遗属生活补助调标、价格监测补助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1.53万元,占8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8.24万元,增长148.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年中财政追加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评审经费、公务员绩效奖、遗属生活补助调标、价格监测补助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2.19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76.31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新招录人员、年中财政追加困难职工医疗补助。
(4)农林水支出16.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对口协同帮扶项目管理费。
(5)住房保障支出64.20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新招录人员,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8.92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压减公用经费及人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4.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3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5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65万元,增100长%,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项目验收和稽查、标后检查、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检查、价格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公务接待费2.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市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验收、稽查项目,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及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5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 33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2022年度决算编制要求,新增加一个汇总户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含4个二级预算单位,即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3万元,占政 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11.34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611.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2022年绩效自评效果明显、各项指标都达到绩效管理要求,从而保证了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对项目到位资金及使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行政政法科 |
自评总分(分) |
99.91 | |||||||||||||
部门 联系人 |
李万春 |
联系电话 |
79245707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812.86 |
3260.18 |
3258.42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全面完成区政府部署的各项指标任务;2、重点以统筹实施“十四五”规划,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3、以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助推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4、以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提升经济综合管理水平;5、以争取国市重大政策倾斜支持,夯实渝东南重要经济中心支撑;6、以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7、以争取更多中央资金,助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8、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区域开放水平等。 |
(1)坚持党建引领,激发干部队伍新活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扎实推进委机关党的建设更严更实。(2)坚持协调发展,开启共同富裕新征程。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统筹做好重大课题政策研究,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抓好重点产业培育,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3)坚持精准投资,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重点办、前期办统筹作用,加强项目投资运行管理和重点项目精准调度,千方百计抓好争资立项,切实规范投资管理,推进全区经济平稳增长。(4)坚持区域合作,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机遇,全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开启新征程、迈向新阶段、取得新成效。(5)坚持改革赋能,厚植营商环境新优势。切实发挥全区营商环境优化牵头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涉企政策,扎实推进综合经济体制、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6)坚持民生为本,绘就幸福安康新画卷。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做好粮油稳产保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区级应急成品粮 |
吨 |
= |
400 |
0 |
400 |
100 |
10 |
10 |
是 | |||||||||
区级应急成品粮的平均成本 |
元/吨 |
= |
600 |
0 |
600 |
100 |
10 |
10 |
是 | |||||||||
节能工作(名次) |
名 |
≥ |
25 |
0 |
25 |
100 |
10 |
10 |
否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社会信用体系(名次) |
名 |
≥ |
15 |
0 |
15 |
100 |
10 |
10 |
否 | |||||||||
新能源开发 |
个 |
= |
1 |
0 |
1 |
100 |
10 |
10 |
否 | |||||||||
营商环境(名次) |
名 |
≥ |
25 |
0 |
25 |
100 |
15 |
15 |
否 | |||||||||
群众满意度 |
% |
= |
100 |
0 |
99.9 |
99 |
5 |
4.95 |
是 |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0 |
99.9 |
99 |
5 |
4.95 |
否 | |||||||||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
0 |
定性 |
优 |
0 |
1 |
100 |
5 |
5 |
否 | |||||||||
说明 |
无 |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二批省级援助资金 |
项目 编码 |
50011422T000002394972 |
自评 总分 (分) |
99.5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政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杨静 |
联系电话 |
7923627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60 |
60 |
100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0 |
0 |
0 |
0 |
0 |
0 | |||||||||
补助区县 |
0 |
0 |
0 |
0 |
0 |
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上年结转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二批省级援助资金60万元(借助援助资金完成海通茧丝绸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实现制丝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循环使用,建成后日处理能力达3000m3,废水回收率达95%)。 |
如期完成海通茧丝绸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建成后日处理能力达3000m3,废水回收率达95%。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投入资金规模 |
万元 |
= |
0 |
60 |
60 |
100 |
20 |
20 |
是 | ||||||
验收合格率 |
% |
= |
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
定性 |
0 |
优 |
优 |
100 |
15 |
15 |
否 | |||||||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
定性 |
0 |
优 |
优 |
100 |
30 |
30 |
是 | |||||||
服务企业满意度 |
% |
= |
0 |
100 |
100 |
95 |
10 |
9.5 |
否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