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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688G/2023-00022
  • 发文字号 黔江委农办〔2023〕12号
  •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9-12
  • 发布日期 2023-09-12
  • 文件标题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黔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闭环管理体系》 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黔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闭环管理体系》 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黔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闭环管理体系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2023年度黔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闭环管理体系》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421


2023年度黔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闭环管理体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高质量实施“三大行动”,建立“一清单机制”的闭环管理体系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清单”“督查督办机制”“ 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挂图作战”,推动全区更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更高标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

一、闭环管理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复盘2022年国、市反馈问题,认真分析总结经验与不足,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梳理全区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精准划分责任,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个人健全完善易查易究的追责问责机制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不断提升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质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国、市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闭环管理体系

按照“区负总责、部门协作、乡镇街道抓落实、任务到村、责任到人”的总体思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任务,明确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任务,确保全区各级各部门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分工附件)。

区级责任

1.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责任:一是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明确专人专责,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1次,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二是对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分工方案担当尽责,统筹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各项工作。三是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每年底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四是熟悉本部门负责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工作开展情况和关键数据。五是统筹抓好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相关工作。六是统筹抓好国市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审核把关本部门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情况,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七是杜绝重大舆情的发生,妥善处置较大或一般舆情。八是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下乡指导、调研等相关台账、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2. 区级行业部门分管领导:一是对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分工方案担当尽责,扎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各项工作。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重点工作及项目实施。二是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三是熟悉本部门负责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工作开展情况和关键数据。四是抓实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相关工作。五是抓实国市各类问题整改工作,牵头起草本部门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六是杜绝重大舆情的发生,妥善处置较大或一般舆情。

3. 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责任:一是区级帮扶集团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赴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指导发展、推动工作至少1次。二是参加区领导召集召开的联席会议,落实帮扶工作。三是按要求选派驻村工作队,并加强管理。四是结对帮扶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每季度入户走访,每半年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风险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五是督促帮扶责任人将走访记录上传“渝防贫”APP六是对新增监测户,及时落实帮扶责任人。

4. 区级帮扶干部责任:一是每季度对帮扶对象入户走访一次以上,每半年与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风险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持续加强帮扶对象走访,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三对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四是协助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

5. 驻乡工作队责任: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村级党组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二是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联系帮扶。三是助力推动脱贫产业提质增效。四是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五是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六是监督用好项目资金。七是发挥好社会帮扶力量作用。八是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九是着力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十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十一是常态化开展为民服务工作。十二是建立走访、遍访工作台账,收集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乡镇(街道)责任

6. 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村(社区)和监测户二是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明确工作专班专人专责,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1次,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辖区内行政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通报相关考核结果;对辖区基本情况、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宣传到位相关政策。三是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消费帮扶。四是落实教育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饮水保障收入人口兜底保障产业、就业等相关帮扶政策。五是保障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做好各类项目资金管理以及建立后续管护制度积极推进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治理,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群众满意度。七是配合做好开展鲁渝劳务协作工作。八是东西协作受帮扶乡镇街道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九是落实各类问题整改,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审核把关整改任务清单、方案、台账,按要求报送整改进度报告。十是杜绝重大舆情发生,妥善处置较大或者一般舆情。十一是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下乡指导、调研等相关台账、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7. 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责任:一是参与明确工作专班专人专责,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1次,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辖区内行政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通报相关考核结果;对于辖区基本情况、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宣传到位相关政策。二是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消费帮扶各项工作。三是落实教育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饮水保障收入人口兜底保障产业、就业等相关帮扶政策。四是保障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做好各类项目资金管理以及建立后续管护制度、积极推进乡村建设。五是加强乡村治理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群众满意度。六是配合做好开展鲁渝劳务协作工作。七是东西部协作受帮扶乡镇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八是落实各类问题整改,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审核把关整改任务清单、方案、台账,按要求报送整改进度报告。九是杜绝重大舆情发生,妥善处置较大或者一般舆情。十是核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年度收入真实性、全面性,不出现核查虚高、漏登情况,不出现预计指标、包办代替、算账增收、弄虚作假等问题。

8. 乡镇(街道)驻村干部责任:一是对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二是发挥好乡镇街道驻村干部的作用,每月开展控辍保学入户摸排,进村入户宣传好政策并告知学生或家长申报时间,摸清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及时排查本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严格参照标准做到应纳尽纳,坚决把识别认定时间控制在15天以内纳入监测对象10天内明确帮扶责任人,分类精准帮扶,做到帮扶措施及时有效。五是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措施,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六是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动向,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积极宣传交通补贴政策,并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回访。七是及时收集上报安置点基础设施短板及搬迁群众需求,及时收集上报搬迁群众就业、产业发展需求。八是配合做好开展鲁渝劳务协作工作。

9. 乡镇(街道)帮扶干部责任:一是对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二是每月对受帮扶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进行排查,了解家庭收入情况,及时反馈风险问题。三是发挥好乡镇街道帮扶干部的作用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措施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解决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中困难群众所遇到的问题。对帮助解决问题的相关对象进行回访。六是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安置点基础设施短板及搬迁群众需求。七是配合做好开展鲁渝劳务协作工作。八是精准采集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年度收入等信息,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村(社区)责任

10. 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责任: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访脱贫户、监测户。

11. 村(社区)“两委”全体成员共同责任:一是熟悉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并宣传到位相关政策。二是每月开展控辍保学入户摸排,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情况,核查送教上门、困难学生资助落实情况并上报。三是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建立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每月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如期完成当年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并按要求建新拆旧。四是建立健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动员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参保,及时排查发现并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群体按程序申报“一事一议”医疗救助。五是每月开展饮水安全排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责任,农户缺水时及时上报并落实帮扶措施。六是及时排查本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并按程序申报。七是执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产业帮扶措施。八是按要求研究部署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配备信息员并开展业务培训,及时将排查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信息监测范围。九是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执行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政策,有劳动能力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要实现联农带农机制全覆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不能出现逾期、“户贷企用”“户贷社用”,脱贫人口认同享受产业帮扶措施。十是摸排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及监测户上报并落实相关就业政策十一是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并落实交通补贴政策。十二是建立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台账。十三是按照规定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强化政策宣传,规范申报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十四是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收集上报安置点群众各项需求。十五是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项目需求,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核后申请纳入项目库。十六是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清理,建立后续管护制度,常态化开展管护,规范收益分配、处置,动态更新项目资产信息。十七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认真开展户厕改造需求摸底排查,据实申报改造计划,督促农户施工方加快户厕改造进度开展“户集村收”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每季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做到农户房前屋后卫生及五沿地区环境卫生整治,杜绝“脏乱差”现象。十八是加强乡村治理,积极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群众满意度。十九是精准采集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年度收入,并核查其真实性、全面性,不出现核查虚高、漏登情况,不出现预计指标、包办代替、算账增收、弄虚作假等问题。二十是开展东西协作工作,李子村、中元村分别与日照市有关村(社)开展村村结对工作,做好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宣传。二十一是落实各类问题整改,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二十二是信访稳定和舆情处置,杜绝重大舆情的发生,妥善处置较大或一般舆情。二十三是建立走访、遍访工作台账,规范收集整理相关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12. 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责任: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访脱贫户、监测户,每月专访一家脱贫户、监测户。

13. 驻村工作队全体队员责任:一对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二是每月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排查,对新识别对象及时制定帮扶措施(纳入10天内),保证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与致贫返贫风险相对应,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提升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成效满意度三是每月开展劳动力排查,有劳动能力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要帮助发展产业。四是每个月开展就业排查,摸排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及监测户落实就业帮扶。五是协助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群众满意度。协助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收集上报安置点群众各项需求。六是协助村干部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清理,建立后续管护制度,常态化开展管护,规范收益分配、处置,动态更新项目资产信息。七是协助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认真开展户厕改造需求摸底排查,据实申报改造计划,督促农户施工方顺利推进改造工作开展“户集村收”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每季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做到农户房前屋后卫生及五沿地区环境卫生整治,杜绝“脏乱差”现象。八是协助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协助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及时了解外出务工人员动向。九是进村入户宣传好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协助落实各类问题整改,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十一是建立走访、遍访工作台账,规范收集整理相关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14. 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一是调研村情民意。落实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总结各地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二是建强基层组织。督促指导村党组织围绕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实施农村党建提升行动,创建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深化党员“三亮三联五带头”网格化服务群众活动,回引本土人才、培育后备力量,健全党建统领工作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三是推进强村富民。督促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指导实施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等“四千行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四是推动乡村善治。督促健全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宣传党的“三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深化“枫桥经验”黔江实践,树立乡风文明新风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建立完善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等机制,促进农村宗教治理。五是为民办事服务。指导推动乡村数智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向农村延伸;建好管好用好村党群服务中心,落实“一人多岗、轮流值班”、上门服务、民事代办等制度;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推进民主协商。指导完善和落实“四议两公开”“四务公开”等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制度机制,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七是规范收集整理相关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三、闭环管理“督查督办机制”

建立区级督查督办、区级帮扶集团自查的工作督查督办机制。

(一)区级督查督办

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级行业主管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督办工作小组,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督查督办情况通报全区各级各部门,并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相关领导。

(二)区级帮扶集团自查

由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牵头,抽调帮扶集团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督办工作专班,每季度开展1次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自查,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自查工作情况及结果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班办公室。

四、闭环管理“考核奖惩机制”

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建立完善考核体系,设定“ABC”三级等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实行考核结果连带责任制

被考核乡镇(街道)在国、市各项督查考核和区级督查督办、考核中发现作为扣分项的问题,相应的扣除联系该乡镇帮扶集团成员单位。

)实行考核奖励机制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终考核获得“A”等次的乡镇(街道)在下一年的衔接资金中给予50万元产业项目倾斜支持。

)实行考核问责机制

由区级相关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终考核获得“C”等次的乡镇(街道)及区级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造成工作不落实的,将相关线索交由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要求,严肃追责。

附件:1.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清单

2. 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责任清单

3. 区级帮扶单位责任清单

4. 驻乡工作队责任清单

5. 区级帮扶干部责任清单

6. 乡镇(街道)责任清单

7. 乡镇(街道)驻村干部责任清单

8. 乡镇(街道)帮扶干部责任清单

9. 村(社区)责任清单

10. 驻村工作队责任清单

11. 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责任清单


附件1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清单

序号

任务分类

主要方面

责任单位

具体任务

1

责任落实

专班协调机制建立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

2

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责,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1次,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

3

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责任

区委农办、区乡村振兴局

建立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议事协调机制

4

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区委农办、区乡村振兴局

建立对领导小组单位和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形成督查体系

5

部门分工责任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对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分工方案担当尽责,扎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各项工作

6

部门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部署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

7

每年年底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

8

每年到帮扶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不少于2落实相关人员收集完善相关台账、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9

熟悉本部门负责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工作开展情况和关键数据

10

驻村帮扶责任落实

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制定出台驻村帮扶相关配套文件

11

区级帮扶单位

派出单位要从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不得选派退休人员、临聘人员、借用人员、工勤人员和中小学教师驻村。

12

驻村帮扶责任落实

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每半年听取驻村工作队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13

政策落实

教育保障政策

区教委

制定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机制

14

每月研究落实控辍保学工作

15

牵头每月开展脱贫人口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615周岁)失学辍学排查

16

牵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每月不低于4次,12个学时

17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及时落实相关资助政策

18

住房保障政策

区住建委

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和销号制度

19

保障脱贫户、监测户、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20

落实一般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一般农户住房安全问题销号

21

确保当年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如期完成改造,同时改造后隐患消除

22

做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23

医疗保障政策

卫健委

做到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24

区医保局

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动员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5

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

建立健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参保基本医疗台账

26

区医保局、区乡村振兴局

落实分类资助参保工作

27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区乡村振兴局

制定出台“一事一议”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一事一议”,及时兑付救助资金

28

政策落实

医疗保障政策

区医保局

落实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大病保险支付、医疗救助等政策。

29

区卫健委

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30

区卫健委

落实脱贫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患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1

饮水安全保障

区水利局

保障农户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达到饮水安全要求

32

制定落实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措施

33

落实农村供水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

34

建立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应急管理措施

35

及时解决农户缺水问题

36

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

区民政局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37

杜绝发生因“脱保”“漏保”造成返贫情况

38

落实低保“单人户”、低保渐退等政策

39

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金

40

脱贫地区产业政策落实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安排中央及地方财政衔接资金,提高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41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

落实脱贫小额信贷、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入股分红等产业帮扶政策措施调整优化

42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产业帮扶措施

43

区农业农村委

牵头建立完善我区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

44

脱贫人口就业政策落实

区乡村振兴局

细化各乡镇街道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目标任务

45

区人力社保局

落实东西部协作劳务协作各项政策及工作

46

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

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等工作

47

政策落实

脱贫人口就业政策落实

发展改革

落实以工代赈项目政策,核实市级及以上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的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所得中央预算内资金的30%、国市财政衔接资金的20%

48

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社保局

核查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完善基层主动发现预警机制,及时落实对就业转失业的帮扶措施

49

特色产业衔接政策

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

安排中央及地方财政衔接资金,提高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50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

对脱贫小额信贷、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入股分红等产业帮扶政策措施进行调整优化

51

区农业农村委

编制我区特色产业规划编制

52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产业帮扶措施

53

区农业农村委

牵头建立完善我区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

54

工作落实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区乡村振兴局

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55

按要求研究部署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

56

按要求配备信息员并开展业务培训

57

按要求开展年中集中排查或第二轮排查

58

加强部门联动

59

简化优化识别纳入程序

60

规范2022年度以来,监测对象识别纳入、风险消除等程序

61

加强部门预警信息共享

62

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消费帮扶

区农业农村委

落实有劳动能力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联农带农机制全覆盖

63

落实提高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全部脱贫村达到5万元以上

64

工作落实

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消费帮扶

区农业农村委

强化管理,确保村集体经济应运营正常、管理规范

65

落实出台到户产业帮扶政策

66

区乡村振兴局

汇总相关消费帮扶需求

67

区农业农村委

提升农产品供给品质

68

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落实帮扶产品认定与质量价格监管

69

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总工会

落实政府预算采购与工会经费采购

70

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落实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协作工作

71

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国资委、区工商联、黔江海关

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

72

工作落实

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消费帮扶

区乡村振兴局

统筹推进消费帮扶各项重点工作事项

73

商务委、区乡村振兴局

统筹完成各类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

74

区金融办区乡村振兴局

完成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购销各项指标

75

区商务委

完成鲁渝协作购销各项指标

76

区科技局

完成市科技局帮扶集团购销各项指标

77

区财政局

完成预算单位预留份额采购

78

区工商联

组织动员社会力量购销区内农产品

79

区乡村振兴局

指导金溪镇、太极镇完成消费帮扶购销任务

80

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乡村振兴局

推动各级机关和高校、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帮扶,解决农特产品滞销卖难情况

81

区商务委

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解决农特产品滞销卖难情况

82

区农业农村委

提升脱贫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解决农特产品滞销卖难情况

83

区文化旅游委

策划推广乡村旅游路线,带动消费帮扶活动

84

区工商联

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解决农特产品滞销卖难情况

85

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

对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落实1+3+1就业帮扶措施

86

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

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就业信息抽查并督促乡镇(街道)对务工信息实时更新

87

工作落实

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区教委

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提供已享受其他政策学生名单

88

排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意愿、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建立健全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

89

区人力社保局

排查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情况、雨露计划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和雨露计划已经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

90

组织动员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工主体,提供适合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畅通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渠道

91

启动“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方式,组织开展校园招聘、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校企对接就业帮扶活动

92

对有就业意愿的雨露计划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见习机会、职业规划等服务

93

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提升雨露计划学生技能水平

94

乡村振兴局

建立已享受雨露计划政策毕业生就业台账

95

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

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台账检查

96

区发展改革委

落实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安置脱贫人口就业要求

97

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

定期调度和检查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和运营情况

98

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

电话回访脱贫人口享受就业帮扶情况

99

工作落实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发展改革委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100

人力社保

研究制定搬迁群众就业帮扶相关政策

101

区农业农村委

研究制定搬迁群众产业帮扶相关政策

102

区规资局

及时发放安置区搬迁不动产权登记证

103

项目资金管理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本行业项目需求,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审核后申请纳入项目库

104

区财政局

确保年度整合资金规模不低于上年

105

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收到上级衔接资金后30日内下达到具体项目

106

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统筹衔接资金支出进度4月、6月和9月分别不低于30%50%75%。年度考核衔接资金支出进度100%、整合资金80%以上

107

相关部门

落实本行业资产建立后续管护制度,动态更新项目资产信息,开展管护情况督查

108

乡村建设

区乡村振兴局

及时下达户厕改造计划,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兑现改厕资金

109

城市管理

建立户集、村收、乡运、区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及时收集转运农村垃圾

110

区生态环境局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11

住房城乡建

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112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督查落实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113

区生态环境局

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宣传、督查力度,提升群众参与度、满意度

114

区乡村振兴局

推行积分制“清单制”

115


收入情况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重点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

116

区民政局

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对村民的作用

117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努力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118

组织领导

区乡村振兴局

落实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与本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缩小

119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各个行业部门共同努力缩小与全市发展差距

120

区乡村振兴局

落实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增速高于本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

121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落实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占脱贫人口收入比例高于20%

122

核查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数据中脱贫人口收入真实情况。杜绝存在核查虚高、漏登情况

123

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上汇报东西协作工作情况、拟安排项目情况等,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124

东西部

协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工商联、区民政局

分别与日照市相关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关系对数不少于2022

125

区人力社保局

通过提供岗位、就业培训、组织输转、帮助稳岗等方式,帮助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到东部结对地区、其他地区就业以及就近就地就业,稳岗3个月以上

126

加强区域协作

区乡村振兴局

援建项目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社区)倾斜

127

区商务委

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向日照市销售我区农畜牧产品、特色手工艺品等

128

发展改革委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129

推进乡村振兴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委

牵头通过利用山东资源(规划设计、投资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等方式),建设工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园

130

区招商投资局

通过东部地区协调,引导企业来黔投资

131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选派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日照市挂职学习、交流

132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做好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和管理

133

中央单位定点帮扶

管好用好资金

区乡村振兴局

加强对当年实施的援建项目资金管理督促项目建设进度

134

区乡村振兴局

管好用好中央单位帮扶资金

135

服务保障

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办

对中央单位选派的挂职干部和第一书记要搞好精准服务。做好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和管理

136

舆论宣传

区乡村振兴局

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

137

区委宣传部、区乡村振兴局

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机关刊物、信息平台,广泛宣传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

138

其他和问题整改

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全区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报送整改进度。区级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审核把关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进度报告

139

信访稳定和舆情处置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140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杜绝重大舆情的发生

141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妥善处置较大或一般舆情


附件2

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责任清单

序号

任务

分类

具体任务

1

责任

落实

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赴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指导发展、推动工作至少1

2

参加区领导召集召开的联席会议,落实帮扶工作

3

按要求选派驻村工作队

4

结对帮扶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每季度入户走访,每半年组织村(社)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风险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

5

督促镇村帮扶责任人将走访记录上传“渝防贫”APP

6

对新增监测户,及时落实帮扶责任人


附件3

区级帮扶单位责任清单

序号

任务

分类

具体任务

1

责任

落实

每月赴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指导发展、推动工作至少1

2

参加区领导召集召开的联席会议,落实帮扶工作

3

按要求向所帮扶乡镇(街道)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向所帮扶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示范村(社区)、重点帮扶村(社区)、脱贫村(社区)选派驻村工作队

4

落实人员结对帮扶未消除风险易返贫致贫户,每季度入户走访,每半年组织村(社区)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风险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

5

选派干部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帮扶村(社区)实地调研指导两次以上,经常关心、过问和指导选派干部的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附件4

驻乡工作队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责任

1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村级党组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

2

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户进行联系帮扶

3

助力推动脱贫产业提质增效

4

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5

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6

监督用好项目资金

7

发挥好社会帮扶力量作用

8

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9

着力补齐乡村建设短板

10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11

常态化开展为民服务工作

12

建立走访、遍访工作台账,收集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附件5

区级帮扶干部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责任

1

每季度对帮扶对象入户走访一次以上,每半年与村(社区)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风险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

2

持续加强帮扶对象走访,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3

对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

4

协助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


附件6

乡镇(街道)责任清单

序号

任务分类

主要方面

具体任务

1

责任落实

专班协调机制建立

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组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2

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责,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1次,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

3

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遍访完成情况

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村(社区)和监测户规范收集整理下乡指导、调研等相关台账、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4

乡镇、村(社区)直接责任

乡情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

5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

对村社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通报相关考核结果

6

政策落实

教育保障政策

每月开展脱贫人口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615周岁)失学辍学排查

7

督促落实送教上门

8

督促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进行教育资助

9

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建立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和销号制度

10

住房保障政策

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重点对象不存在住房安全无保障或住危房情况

11

每月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

12

确保如期完成危房改造,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13

饮水安全保障

建立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应急管理措施

14

及时解决农户缺水情况

15

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

及时召集研究本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

16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17

防止发生因“脱保”“漏保”出现返贫现象

18

严格落实低保“单人户”、低保渐退等政策

19

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金

21

就业帮扶车间和公益性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人数不低于总用工人数的30%、公益性岗位数量高于2022年底数量

22

脱贫地区产业政策落实特色产业衔接政策落实

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产业帮扶措施,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产业帮扶措施

23

工作落实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

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按要求研究部署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

24

按要求配备信息员并开展业务培训

25

常态化推进信息采集工作进度

26

帮扶措施及时精准有效

及时精准识别监测对象,新识别监测对象在从出现风险到纳入监测对象不能超过15

27

做到及时发现、应纳尽纳,杜绝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新增整户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

28

加大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简化申报程序属地干部排查实事求是加大部门联动提升部门联动力简化识别纳入程序

29

帮扶措施及时有效(纳入10个工作日内)

30

风险消除精准

做到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与致贫返贫风险相对应

31

风险消除标记情况与实际相对应,做到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精准

32

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对监测对象进行收入摸底排查

33

及时将排查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信息监测范围

34

有劳动能力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要实现联农带农机制全覆盖

35

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消费帮扶

增加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做到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

36

保障村集体经济运营正常、管理规范

37

执行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政策

38

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措施

39

小额信贷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

40

保障小额信贷不出现逾期、“户贷企用”“户贷社用”情况

41

通过中央单位、鲁渝协作、市科技局帮扶集团、预算单位采购、社会力量等方式,购销农特产品

42

积极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积极作为,推动辖区内优质农副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43

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摸排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及监测户

44

对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实时更新

45

明确责任领导,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确保资助对象不重不漏不错

46

摸清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

47

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动向,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积极宣传交通补贴政策

48

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做到人岗匹配,加强日常管理

49

定期对就业帮扶车间进行检查

50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根据搬迁群众需求,结合实际谋划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1

因户施策制定搬迁户就业帮扶措施

52

因户施策制定搬迁户产业帮扶措施

53

项目资金管理

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项目需求,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审核后申请纳入项目库

54

确保衔接资金支出进度4月、6月和9月分别不低于30%50%75%。年度考核衔接资金支出进度100%、整合资金80%以上

55

建立后续管护制度,常态化开展管护,规范收益分配、处置,动态更新项目资产信息

56

乡村建设

加快推进户厕改造进度

57

开展“户集村收乡运”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58

根据实际需求,积极谋划制定本辖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59

村庄垃圾及时清理,垃圾收集转运及时,处理污水方式到位

60

每季度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61

每季度开展农户房前屋后卫生及五沿地区环境卫生整治,杜绝“脏乱差”现象

62

在辖区内积极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

63

乡村治理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重点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

64

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65

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努力做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66

收入情况

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与属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缩小

67

收入数据填报准确

68

杜绝存在预计指标、包办代替、算账增收、弄虚作假等问题

69

东西部协作

组织领导

受帮扶的乡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沟通对接、提出有针对性的需求清单、组织实施帮扶项目。相关结对乡镇主动与日照市相关区县开展帮扶结对工作

70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开展好鲁渝劳务协作工作

71

其他和问题整改

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审核把关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进度报告

72

审核把关整改任务清单

73

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74

信访稳定和舆情处置

杜绝重大舆情的发生(且经查证情况基本属实在全国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

75

妥善处置较大或一般舆情


附件7

乡镇(街道)驻村干部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责任

1

对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

2

发挥好乡镇街道驻村干部的作用,每月开展控辍保学入户摸排,进村入户宣传好政策并告知学生或家长申报时间,摸清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

3

及时排查本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4

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严格参照标准做到应纳尽纳,坚决把识别认定时间控制在15天以内,纳入监测对象10天内,明确帮扶责任人,分类精准帮扶,做到帮扶措施及时有效

5

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措施,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6

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动向,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积极宣传交通补贴政策,并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回访。

7

及时收集上报安置点基础设施短板及搬迁群众需求,及时收集上报搬迁群众就业、产业发展需求

8

配合做好开展鲁渝劳务协作工作


附件8

乡镇(街道)帮扶干部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责任

1

对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

2

每月对受帮扶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进行排查,了解收入情况,及时反馈风险问题

3

发挥好乡镇(街道)帮扶干部的作用,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措施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小额信贷“应贷尽贷”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4

及时排查并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出现的问题

5

解决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中困难群众所遇到的问题

6

对帮助解决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回访

7

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安置点基础设施短板及搬迁群众需求

8

配合做好开展鲁渝劳务协作工作

9

精准采集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年度收入等信息,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附件9

村(社区)责任清单

序号

任务分类

主要方面

具体任务

1

责任落实

村(社区)直接责任

按要求完成遍访脱贫户、监测户建立走访、遍访工作台账,收集相关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2

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

3

政策落实

教育保障

每月开展控辍保学入户摸排

4

每月开展脱贫人口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615周岁)失学辍学排查

5

核查开展送教上门落实情况

6

核实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落实资助情况并上报

7

住房保障

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和销号制度

8

保障脱贫户、监测户、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不住危房

9

每月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

10

如期完成当年危房改造,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11

及时协助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

12

医疗保障

积极动员参保基本医疗,建立各类群体参保台账

13

配合部门开展资助对象收集、比对、上报,确保不重不漏

14

开展相关对象摸排,及时研究解决,并上报

15

进行对象摸排并初步筛选研判,落实救助措施,及时上报

16

饮水安全保障

每月开展饮水安全排查

17

制定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措施

18

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管护主体责任

19

建立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应急管理措施

20

及时帮助解决农户缺水

21

政策落实

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

及时排查本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22

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金

23

执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产业帮扶措施

24

工作落实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按要求研究部署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

25

按要求配备信息员并开展业务培训

26

加快信息采集工作进度

27

加快新识别监测对象从出现风险到纳入时限(不能超过15天)

28

做到及时发现、应纳尽纳,新增整户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

29

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现象

30

提升群众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政策知晓率

31

优化识别纳入程序、申报程序

32

实事求是为原则进行排查

33

帮扶措施及时有效(纳入10个工作日内)

34

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与致贫返贫风险相对应

35

杜绝存在风险消除标记情况与实际不符、监测对象不该消除而消除风险

36

对监测对象进行收入摸底排查

37

及时将排查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信息监测范围

38

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消费帮扶

有劳动能力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联农带农机制全覆盖

39

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脱贫村达到5万元以上


执行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政策


宣传小额信贷政策,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同时杜绝出现逾期、“户贷企用”“户贷社用”等情况


工作落实

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摸排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及监测户


进村入户宣传好政策并告知学生或家长“雨露计划”申报时间,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认真审核资料。确定补助对象后,要严格按照程序申报,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所报资料齐全,字迹清楚,负责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无遗漏。


广泛宣传雨露计划,解读资助政策,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做到应学尽学。


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宣传交通补贴政策


建立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台账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收集上报安置点基础设施短板及搬迁群众需求


及时收集上报搬迁群众就业需求


及时收集上报搬迁群众产业发展需求


项目资金管理

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项目需求,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核后申请纳入项目库


建立项目后续管护制度,常态化开展管护,规范收益分配、处置,动态更新项目资产信息


乡村建设

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督促农户或配合施工方加快户厕改造进度


开展“户集村收”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根据实际需求,积极谋划制定本辖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村庄垃圾及时清理,垃圾收集转运及时,处理污水方式到位


每季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每季度开展农户房前屋后卫生及五沿地区环境卫生整治,杜绝“脏乱差”现象


工作落实

乡村治理

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重点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


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提升群众满意度、知晓度


收入情况

做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做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与本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缩小


做到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数据中脱贫人口收入真实。杜绝存在核查虚高、漏登情况


杜绝存在预计指标、包办代替、算账增收、弄虚作假等问题


东西部协作

组织领导

相关村(社区)主动与日照市有关村(社)开展村结对工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做好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宣传


其他和问题整改

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信访稳定和舆情处置

杜绝重大舆情的发生


妥善处置较大或一般舆情


附件10

驻村工作队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责任

1

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每年按要求完成遍访脱贫户、监测户

2

对村情、脱贫人口情况、各类政策熟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

3

每月开展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排查,排查情况真实,帮扶措施及时(纳入10天内),制定帮扶措施,保证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与致贫返贫风险相对应,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帮扶措施有效

4

每月开展劳动力排查,有劳动能力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要帮助发展产业

5

每个月开展就业排查,摸排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及监测户落实就业帮扶

6

协助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群众满意度。

7

协助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收集上报安置点群众各项需求。

8

协助村干部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清理,建立后续管护制度,常态化开展管护,规范收益分配、处置,动态更新项目资产信息

9

协助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认真开展户厕改造需求摸底排查,据实申报改造计划,督促农户和施工方顺利推进改造工作。开展“户集村收”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每季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做到农户房前屋后卫生及“五沿地区”环境卫生整治,杜绝“脏乱差”现象。

10

协助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协助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及时了解外出务工人员动向

11

进村入户宣传好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12

协助落实各类问题整改,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附件11

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责任

1

调研村情民意。落实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总结各地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

2

建强基层组织。督促指导村党组织围绕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实施农村党建提升行动,创建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深化党员“三亮三联五带头”网格化服务群众活动,回引本土人才、培育后备力量,健全党建统领工作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

3

推进强村富民。督促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指导实施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等“四千行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4

推动乡村善治。督促健全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宣传党的“三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深化“枫桥经验”黔江实践,树立乡风文明新风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建立完善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等机制,促进农村宗教治理。

5

为民办事服务。指导推动乡村数智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向农村延伸;建好管好用好村党群服务中心,落实“一人多岗、轮流值班”、上门服务、民事代办等制度;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

推进民主协商。指导完善和落实“四议两公开”“四务公开”等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制度机制,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