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
三、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四、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六、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安全、会务、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督办督查、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新闻宣传。承担综合性材料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领导小组、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渝快政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数字重庆规划和建设。
二、数据管理科。负责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的采集、存储、登记、共享、开放等工作,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承担统筹数据要素工作。承担统筹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基础制度建设并实施。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承担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拟订数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工作。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协调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承担全区电子政务外网、视联网、电子政务云平台、区块链、物联感知网络等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协调推动全区信息网络行业发展。
三、应用推广科。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研究拟订相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动全区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负责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推动全区智能机关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办公、服务智能化。负责协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促进大数据商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建设。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商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推动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综合场景谋划、建设及贯通。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数字化应用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