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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对以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绩效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等内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及时根据最新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栏目调整后的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内容补充和政策文件栏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其他文件等相关内容的补全。二是按要求做好部门工作动态每周至少一次、预算执行内容每月至少一次、政府和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限期更新、其他文件栏目每半年至少一次、政策文件每6个月至少一次等固定更新频率栏目的更新。2021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291条,其他规范性文件9条,政策解读1条,行政许可结果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继续贯彻依申请公开制度,按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已申请公开规范办理。2021年度区财政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持续优化信息发布审查及保密审查机制,强化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实行三级审核,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确保信息规范性、合法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财政局官网工作日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数据等财政信息,全年共发布417条(篇);区财政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预算执行、财税政策等信息,全年共发布195条(篇)。统筹“渝快办”“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公开业务办理、监督检查等信息1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资金保障,并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导与培训,确保我区各预算单位及时、规范公开预决算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区财政局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但同时还存在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下一步,局办公室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固定公开频率栏目自检,确保时效性要求较高的栏目按时间节点、按固定频率及时公开;加强局内部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定期根据公开栏目做好公开内容报送督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二是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2021年,及时主动对2019-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情况进行公开,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自觉接收监督,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加大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建设,按要求开设重要政策、工作情况、情况总结等3个子栏目,动态发布相关信息50余条,以主动公开促使直达资金使用“账本”更好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公开公示要求,指导督促区农业农村委等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相关惠民惠农资金管理要求做好资金发放信息公示。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