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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对以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局工作动态、政务信息、政府采购等情况。通过局官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8条,动态信息16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区财政局未收到公开申请,暂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持续优化信息发布审查及保密审查机制,强化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实行三级审核,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确保信息规范性、合法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夯实政务门户网站及黔江财政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财经政策信息,同时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进一步促进局官网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落实一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管理有力有序推进。持续抓好落实网站安全技术措施和重点部位保密制度,强化读网监测、值班值守、应急处理等工作,至今局网站未发生泄密等恶性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3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显不足,主动性还不够强。针对以上问题,区财政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区财政局专职发布人员积极与业务科室沟通,采取月初分发任务、月中提醒督促的方式加强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以保证公开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围绕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等重点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一是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黔江区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管理办法等各项政策措施,转载各项解读政策30条,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加大区财政局承担的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财政收支、财政预决算、重大决策执行等信息。三是深化行政职能公开。公开局机构设置和职能信息、领导信息、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公开本单位涉及的政府信息。四是深化财务信息公开。按要求全面梳理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目录,推进预算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公开“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把关,及时修改网站、微信公众号文章中的错别字、不规范表述。二是及时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主要涉及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三)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根据区财政局组织机构和工作实际情况,由局办公室牵头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局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科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