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黔江财政发〔2019〕15号)及《关于调整2019-2020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黔江财政发〔2020〕18号)同日废止。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4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