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报告
2022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黔江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实现法治学习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并通过了重庆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二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结合宣传手册、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开展法律法规、助企纾困、减税降费、财政惠农支农等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弘扬财政法治理念,提高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干部依法理财的观念。
(二)着力依法施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一是依法组织收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积极培植财源,推进精细征管,开展税源普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本”预算完成调整预算目标。二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按照国市相关政策要求,出台《黔江区留抵退税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等组合式减税退税及降费政策,减免税费10.8亿元,惠及市场主体8万余户次。落实《黔江区市场主体培育奖励扶持办法》,兑现产业扶持资金4.2亿元,惠及企业4000余户。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新模式,从提高预留份额、加大评审优惠、降低交易成本等多方面精准发力,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全区采购金额的92%。
(三)坚持依法行政,履实财政职能职责。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专班工作小组,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出台时的合法性审核,确保主体适用、机关法定职权适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规、无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法律风险防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法律顾问决策参与,为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查、法治培训、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推进依法决策。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落实。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法治宣传、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纳入财政干部培训重点内容,加强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抓好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制度。举办法治教育专题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依托干部网络教育、“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加强“在线学法”,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
(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开展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与财政业务紧密结合,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法治宣传工作针对性,提高普法宣传实效。
(四)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培养建设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执法工作队伍。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把好预算编制、收入组织、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检查及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