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黔江依法治区委发〔2021〕1号)及人大工作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规范管理为重点,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加强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工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财政法治建设,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1.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行政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局办公室(挂法治科)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开展,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统筹部署落实。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权力运行。
2.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通过党组中心组、班子会、局务会、职工会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学习培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利用新媒体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惠农支农政策等宣传,进一步弘扬财政法治理念,提高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干部依法理财的观念。
3.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放管服”改革,提升“渝快办”效能。不断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办理时限大幅缩短。率先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营造和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公正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出台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时,对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机关法定职权、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按要求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查、法治培训、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三)坚持依法监管,推进政府采购和国资管理规范化
1.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新模式,运用电子化交易平台,通过公开挂网征集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建立网上竞价机制和电商模式,提供线上交易相关服务与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单位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
2.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培育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主体,持续优化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认真推行“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单位干部职工,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庸懒散拖和“四风”问题。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021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6件。
二、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法治教育宣传,严格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积极主动作为,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能力。着力抓好财政干部自律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执法综合素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执法规范,推进法律法规的执行。一是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清理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二是继续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保障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升财政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各种线上、线下宣传方式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学习,组织志愿服务队深入乡镇、村社开展财经法规宣传,普及惠农惠民政策,切实提高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履职能力,提升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以及财政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高资金监管力度。在继续推进“零基预算”“三年滚动预算”的基础上,谋划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提质增效,牵引带动政府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持续深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激发内生活力。继续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举措,开展存量资金和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公开评审,严格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提高资金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