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资金下达
您当前的位置: 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资金下达

黔财农〔2024〕90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12-25

黔财农〔2024〕90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供销合作社: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03号)等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30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300

1

黔江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300

渝财农〔2024〕103号中安排300万元

项目可持续3年以上,为全区2000户以上的小农户、大户等提供机械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每年开展社会化服务2万亩以上,年户均降低生产成本400元以上,带动每个村集体以居间服务费、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方式增收5000元以上。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00万元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黔江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庞松,18908270719

主管部门

区供销合作社

实施单位

区供销合作社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300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依托区农合联(粮油产业专委会)组建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队伍,由区为农服务中心与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目标2:统一购置一批适宜山地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化作业设备、培训一批专业农机操作手共300万元,统筹为全区农业产业提供机耕、机收、烘干等机械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农业机械化作业设备

≥10台

培训农机操作手

≥20人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95%

成本指标

购置农业机械化作业设备

250万元

培训农机操作手

5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降低每户农户生产成本

≥400元

社会效益
指标

为全区农户提供机械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2000户

每年开展社会化服务

≥2万亩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项目可持续

3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5%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