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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建〔2024〕80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12-25

黔财建〔2024〕80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103号)等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34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4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340

1

黔江区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340

渝财农〔2024〕103号中安排340万元

消除6条黑臭水体,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惠及人口约1500人。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340万元

1


附件2

绩效目标申报表(参考模板)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黔江区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黄志鸿,79245503

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实施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40

其中:财政拨款

340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340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完成6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惠及人口约1500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消除黑臭水体数量

6条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时限

≤1年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项目所在院落人居环境

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0%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