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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农〔2024〕85号 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12-25

黔财农〔2024〕85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水利局: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下达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的请示》(黔江农业农村委文〔2024〕259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826.812758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16.23755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10.575203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826.812758

1

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826.812758

渝财农〔2023〕161号中安排22.852476万元、渝财农〔2023〕151号中安排1.8万元、渝财预〔2024〕35号中安排0.880515万元、渝财行政〔2023〕145号中安排71.037555万元、渝财农〔2023〕146号中安排630万元、渝财农〔2024〕90号中安排5.0217万元、渝财行政〔2023〕146号中安排8.020512万元、渝财行政〔2024〕21号中安排72万元、渝财农〔2024〕26号中安排15.2万元

通过累计实施治理河长36.91km,完成堤防工程长度30.1km,达到受益人口12200人,保护蚕桑地11244亩,果蔬地3105亩,水产养殖1483亩的目的(其中本年通过实施治理河长6km,完成堤防工程长度4km,达到受益人口2000人,保护蚕桑地1500亩,果蔬地450亩,水产养殖285亩的目的)。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716.23755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110.575203万元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张瑶18908270677

主管部门

区水利局

实施单位

重庆新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661

其中:财政拨款

4661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826.812758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累计实施治理河长36.91km,完成堤防工程长度30.1km,达到受益人口12200人,保护蚕桑地11244亩,果蔬地3105亩,水产养殖1483亩的目的。2.本年目标:通过实施治理河长6km,完成堤防工程长度4km,达到受益人口2000人,保护蚕桑地1500亩,果蔬地450亩,水产养殖285亩的目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治理河道长度

6公里

新建堤防工程

4公里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投资完成率

100%

成本指标

河道治理补助标准

320万元/公里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保护蚕桑地

1500亩

保护果蔬地

450亩

水产养殖

285亩

社会效益
指标

保护人口

2000人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5%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