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行〔2024〕11号 关于下达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黔财行〔2024〕11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的《黔江区2024年本级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黔江委农办〔2024〕25号)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514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本级财政衔接资金514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514 |
|
|
| |
1 |
白石镇“7·12”洪涝灾害损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
259 |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259万元 |
通过该项目建设可有效改善白石镇项目区内285户1256人(其中脱贫人口28户75人,监测户4户13人)出行难以及生产运输难问题,持续巩固项目区内540余亩蚕桑,300余亩辣椒,2600余亩粮油作物等产业发展,降低生产投入成本10%以上,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受损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受益农户幸福感、获得感。 |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259万元 |
2 |
黔江区黎水镇灾后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 |
145 |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145万元 |
通过硬化道路1.45公里、修建水池4口、村道路垮方清理、村道路堡坎建设,河提防护栏改善全镇农户(其中脱贫户511户)出行条件,保障农户饮水安全。 |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145万元 |
3 |
杉岭乡7·12暴雨村道公路水毁维修整治项目 |
110 |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110万元 |
通过对杉岭乡7·12暴雨村道公路水毁维修整治项目的实施,修复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地区道路的通行条件、路况质量和服务功能,解决群众出行及安全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项目的实施改善杉岭乡杉岭社区、林峰社区、枫香村、兴隆村、尖山子村、苦竹村的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建成后,将改变“7·12”洪涝灾害断道的现状,可以有效地恢复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当地的防灾减灾能力,为受灾地区的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110万元 |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白石镇“7·12”洪涝灾害损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董泽兵:18908271865 | ||||
主管部门 |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59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9 | ||||||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259 | ||||||
其他资金 |
| ||||||
总 |
年度目标 | ||||||
通过恢复易地搬迁安置区水毁沥清路面约1550平方米;恢复破损青石板路面约1200平方米;恢复损毁安全护栏约1270米;维修整治水毁道路约3.2公里;修复损毁人行桥1座;修复人行步道护坡约670平方米;修复损毁漫水路面一处等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内285户1256人(其中脱贫人口28户75人,监测户4户13人)出行难以及生产运输难问题,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受损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受益农户幸福感、获得感。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恢复易地搬迁安置区水毁沥清路面面积 |
≥1550平方米 | ||||
恢复破损青石板路面面积 |
≥1200平方米 | ||||||
恢复损毁安全护栏里程 |
≥1270米 | ||||||
维修整治水毁道路里程 |
≥3.2公里 | ||||||
修复损毁人行桥 |
≥1座 | ||||||
修复人行步道护面积 |
≥670平方米 | ||||||
修复损毁漫水路面 |
≥1处 | ||||||
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项目补助资金 |
259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劳务收入 |
≥2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内受益群众人 |
≥1256人 |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数 |
≥88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
≥1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95% | ||||
绩效目标审批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黔江区黎水镇灾后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胡仕芳18182278968 | ||||
主管部门 |
区发展改革委 |
实施单位 |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4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5 | ||||||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145 | ||||||
其他资金 |
| ||||||
总 |
年度目标 | ||||||
支持1个项目建设,通过支持上述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灾后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加快推动居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数量 |
1 | ||||
质量指标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9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投资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群众产业发展及运输时效 |
持续提升 | ||||
社会效益 |
基础设施建设 |
不断完善 | |||||
可持续影响 |
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持续提升 | ||||
绩效目标审批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杉岭乡7·12暴雨村道公路水毁维修整治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陈启华18182278882 | ||||
主管部门 |
区发展改革委 |
实施单位 |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 | ||||||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110 | ||||||
其他资金 |
| ||||||
总 |
年度目标 | ||||||
通过对杉岭乡7·12暴雨村道公路水毁维修整治项目的实施,修复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地区道路的通行条件、路况质量和服务功能,解决群众出行及安全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项目的实施改善杉岭乡杉岭社区、林峰社区、枫香村、兴隆村、尖山子村、苦竹村的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建成后,将改变“7·12”洪涝灾害后停水、停电、断道的现状,可以有效地恢复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当地的防灾减灾能力,为受灾地区的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数量 |
1 | ||||
质量指标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9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投资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群众产业发展及运输时效 |
持续提升 | ||||
社会效益 |
基础设施建设 |
不断完善 | |||||
可持续影响 |
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持续提升 |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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