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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产业〔2024〕22号 关于下达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10-30

黔财产业〔2024〕22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下达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商务委: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的《黔江区2024年本级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黔江委农办〔2024〕25号)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150

1

黔江区农特产品网销平台建设项目

150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150万元

实现黔江区农副产品销往高新区不低于2000万元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150万元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黔江区农特产品网销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何健,19923382338

主管部门

区商务委

实施单位

区商务委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150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推动重庆高新区帮助销售黔江区农特产品、文旅产品2000万元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育农副产品数

≥10款

质量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支付完成时间

≤12月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补助总额

≤15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销售黔江区农副产品金额

≥200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增收群众数量

≥100人

生态效益
指标

带动种养殖大户数

≥5户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促进辖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

≥5年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