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社〔2024〕30号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黔财社〔2024〕30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人力社保局(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4年第三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黔江农业农村委文〔2024〕186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5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市级财政衔接资金5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7日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5 |
|
|
| |
1 |
黔江区2024年脱贫人口市外就业跨区域交通补助 |
5 |
渝财预〔2024〕35号中安排5万元 |
通过发放跨区域交通补助,增强已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发展致富内生动力。 |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5万元 |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跨区域交通补助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田森中,79235771 | ||||
主管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实施单位 |
全区各乡镇街道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51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1 | ||||||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5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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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
目标1:对市外务工脱贫人口进行交通补助251万元。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市外务工脱贫人口补助人数 |
≥1.1万人 |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助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助金额 |
251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减轻市外务工脱贫人口交通成本 |
251万元 | ||||
社会效益 |
受益市外务工脱贫人口数 |
≥1.1万人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时长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市外务工脱贫人口满意度 |
≥90% |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