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建〔2024〕46号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黔财建〔2024〕46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4年第三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黔江农业农村委文〔2024〕186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265.8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65.8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7日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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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及涉农社区先锋创建工作项目 |
265.8 |
渝财预〔2024〕35号中安排265.2万元;渝财农〔2023〕161号中安排0.6万元 |
通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解决生活垃圾治理压力,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约10余万村民受益。 |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直达资金)265.8万元 |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及涉农社区先锋创建工作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黄东,17323766316 | ||||
主管部门 |
区城管局 |
实施单位 |
区城管局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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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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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265.8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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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
目标1:在77个行政村、56个涉农社区建设约80个四分类亭、388个三分类亭及配备配套设施建设。 目标2:通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解决生活垃圾治理压力,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约10余万村民受益。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涉及行政村数量 |
=77个 | ||||
项目涉及社区数量 |
=56个 | ||||||
建设四分类亭 |
≥80个 | ||||||
建设三分类亭 |
≥388个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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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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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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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亿元 | ||||
社会效益 |
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 |
优良中低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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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改善人居环境 |
优良中低差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村民满意度 |
≥95% |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7日印发